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田园经济 与商品生产——王大建

内容提要: 魏晋南北朝时期, 从事多种经营的田园固然有自给自足的一面, 同时又无不与市场保持着或强或弱、或紧或松的种种联系。田园向市场投放品种繁多、数童巨大的商品, 田园主并非完全依仗劳役地租和实物地租生活, 靠农商并举致富者相当普遍。

长期以来, 多数史学工作者认为魏晋南北朝时期大地主的田园经济具有强固的自给
自足性质, 是阻碍当时商品货币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笔者不同意这个传统结
论, 在此提出一些新的看法, 以求教于方家。

认为魏晋南北朝的田园经济具有强固的自给自足性质, 其主要论据有二: 一是谢灵运《山居赋》所称“ 供粒食与浆饮, 谢工商与衡牧” ; 另一是颜之推《颜氏家训·治家篇》所说“ 至能守其业者, 闭门而为生之具以足” 。谢、颜之语确实反映了地主田园自给自足的一个方面, 但据此完全否认田园与商业有联系, 也并不全对。只要认真剖析一下当时的田园经济, 问题便迎刃而解。

东晋南朝时期的田园, 按其经营方式, 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从事单一经营的田园。如刘宋时柳元景, “ 南岸有数十亩菜园” ( 《宋,” 卷7《柳元景传》) ; 郭原平“ 以种瓜为业” ( 《宋书》卷91 《郭原平传》) ; 梁时范元淡“家贫, 唯以园蔬为业” ( 《梁书》卷51 《范元玫传》) ; 裴之横“ 与憧属数百人, 于芍酸大营田墅, 遂致殷积”《《梁书》卷2 : 《裴邃传附侄之横传》) 。类似的例子还能举出一些。这类田园多以赢利为目的, 而且比较适应商品经济的发展, 所以与市场联系密切。郭原平曾到钱塘卖瓜。范元淡种菜是因为“ 家贫” , 他的产品当然要拿到市场土卖钱。裴之横在芍破的田墅, 大概主要是种粮食, 以数百劳力来生产粮食, 其目的当然不仅是为自给, 而主要应当是为了向市场投放。稍微独特一点的是柳元景的数十亩菜园, 他的“ 守园人” 曾把园中产品“ 卖得钱二万, 送还宅” 。这一行动遭到柳元景的叱责: “ 我立此园种菜, 以供家中咬耳, 乃复卖菜以取钱, 夺百姓之利邪!

” ( 《宋书》卷7: 《柳元景传》) 看来, 柳元景的菜园主要是为自给自足。但他的“ 守园人” 为什么敢擅自卖菜赚钱呢? 《柳元景传》又说: “ 时在朝勋要, 多事产业, 唯元景独无所营。” 当时的官僚都以产业谋利, 习俗皆然, 不以为耻, 所以“ 守园人” 才敢擅自为主人卖菜。

另一类是从事多种经营的田园。如孔灵符在永兴的墅, “ 周回三十三里, 水陆地二百六十五顷, 含带二山, 又有果园九处” ( 《宋书》卷5 ; 《孔灵符传》)。其中种植有谷物、果树, 大概还有其他林木、蔬菜等。再如谢灵运在会稽始宁“ 傍山带江” 的巨大田园,其中有水陆之田, “ 叶陌纵横, 滕坍交经。导渠引流, 脉散沟并” 。水田种香梗, 早田植麻、麦、粟、蔽。另有菜园、药圃, “ 艺菜当肴.采药救颓” 。又有大规模的果园, “ 北山二园, 南山三苑。百果备列, 乍近乍远。罗行布株, 迎早候晚” 。在他的田园中还有酿酒、采蜜、烧炭、造纸、纺织等手工业生产。

多种经营如此发达, 难怪谢灵运踌躇满志, 自夸他能“ 谢工商与衡牧” 了( 《宋书》) 卷76 《谢灵运传》)
。以上所举的是规模巨大的田园, 史籍中还可见到一些规模较小的田园, 也从事多种经营。如梁时徐勉在京郊立一园, “ 经始历年, 粗已成立, 桃李茂密, 桐竹成荫, 滕陌交通·渠吠相属。华楼迥榭, 颇有临眺之美; 孤峰丛薄, 不无纠纷之兴。读中并饶孤蒋, 湖里殊富艾莲” ( 《梁书》卷25 《徐勉传》)。徐勉的田园规模不大, 却小而全, 简直就是谢灵运田园的缩影。

这些从事多种经营的田园, 自给自足的条件显然要强一些, 但它们也不是与市场毫无联系, 其中有一些还和市场保持着频繁的联系。其原因有三:

首先, 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 任何一座田园从事的经营项目, 都无法完全满足田园主的需要。那种“ 闭门而为生之具以足” 的田园, 颜之推是这样说的:生民之本, 要当稼墙而食, 桑麻以衣。蔬果之畜, 园场之所产, 鸡豚之善, 树圈之所生。爱及栋宇、器械、樵苏、脂烛, 莫非种植之物。至能守其业者, 闭门而为生之具以足, 但家无盐井尔。这种田园经营的内容可谓多矣, 但遗憾的是它不能生产盐, 也就是说, 田园主还得买盐吃。被颜之推忽略的, 这种田园内也无铁矿, 所以田园主还得买铁工具。他们既要买东西, 当然就得出卖自己的产品。其次, 田园主需要扩大再生产, 就要购买土地, 增加奴憧和生产工具, 这部分支出不少应来自田园收入。东晋南朝时期, 除“ 占山固泽” 外, 土地的经济转让是田园主获得土地的另一途径。史籍上有许多土地买卖的记载。如郭原平, 母墓前有数十亩田不属自家, 乃“ 贩质家货, 贵买此田” ( 《宋书· 郭原平传》)。当时还盛行买卖奴婶用于生产, “ 耕当问奴, 织当访蟀” ( 《宋书》卷7 《沈庆之传》) , 反映了奴脾在生产中的重要地位。《齐民要术》记载有种一顷芜菁, 至收获时, 3 车叶换1 奴, 2 0 车根换1 婢, 总共可换10 奴、10婢。这是以田园收入换取奴婶的直接记载( 《齐民要术》卷3 《葵警》第18 ) 。

再次, 为满足田园主奢侈生活的各种需求, 也要出售田园产品。晋与南朝素称“ 金粉六朝” , 国命朝权“ 并甲第康衙, 渐台广室。长袖低昂, 等和戎之赐, 珍羞百品, 同伐冰之家” ( 《梁书》卷1 《武帝纪》) 。这种奢侈挥霍之风, 大大刺激了市场的繁荣, 商贾们“ 于是竞收罕至之珍, 远蓄未名之货, 明珠翠羽, 无足而驰, 丝偷文犀, 飞不待翼” ( 《宋书》卷56 “ 史臣日” ) 官僚自需, 加上官场应酬、送礼行贿, 单靠体禄是无法满足需要的。

徐勉为营造儿孙的两所住宅, 乃将郊区田园以百金之价出售( 《梁书. 徐勉传》) 。当然, 满足田园主各种需要的资金, 可来自各个方面, 但田园收入无疑是其中一项重要来源。

总之, 无论以何种形式经营的田园, 都不可能完全脱离市场和商品流通而生存, 它们和市场之间存在着或强或弱、或紧或松的种种联系。

田园向市场投放的商品品种繁多, 数量巨大。
田园能够大量投放市场的产品之一是粮食。到刘宋末, 南方的粮食产量已超过北方, 粮食交易非常活跃, 所谓“ 从江以南, 千解为货” , 就是这一事实的写照。

官僚地主的田园面积大, 生产条件优越, 产量高, 自给有余, 积谷满仓。

宋元嘉二十一年( 4 4 4年) , 大早人饥, 徐耕以米千解助官府娠贷( 《南史》卷7 3 《徐耕传》) , 宋重臣沈庆之“ 家素富厚, 产业累万金, 奴憧千计” , 曾向朝廷“ 献钱千万, 谷万解” ( 《南史》卷37 《沈庆之传》)。

这些粮食均出自田园, 是田园主自给有余的一小部分。田园的粮食如此之多, 是要出售的。沈庆之献钱千万, 钱从何来? 《南史. 沈庆之传》说他在娄湖立园舍, “ 广开田园之业, 每指地语人曰: 钱尽在此。’ ” 可以肯定, 他的钱有不少是出售谷物的收入。《抱 朴子. 吴失篇》称那些“ 田池布千里” , “ 憧仆成军, 闭门为市” 的大田园主, “ 商贩千艘, 腐谷万皮” 。“ 闭门为市” 说明在田园内部存在着活跃的商品交易; “ 商贩千艘” 除了用于 买贱卖贵的活动外, 大概主要还是到外地出售田园主的大量积谷 。 田园主做粮食买卖并不限于此。 崔塞《四民月令》讲田园主趁春天粮食贵时把粮食 大宗卖出, 四月麦熟粮价低落又大量收购, 待价而沽 。 贾思姆《齐民要术 · 杂说篇》也 提到这一经营方式: “ 凡来五谷菜子, 皆须初熟时来, 将种时集, 收利必倍 。” 可见在北 朝, 田园主仍采取这种囤积居奇 、 贱买贵卖的倒卖方法 。 水果也是田园投放市场的重要产品 。江南历史上就有种植水果以求利的传统, 司马 迁在《史记》卷12 9 《货殖列传》中写道: “ 江陵千树橘, · ” … 与万户侯等 。” 孙吴丹阳 太守李衡派客1 0 人, 于武陵龙阳泛洲上作宅,

种甘橘千株。“ 吴末, 衡甘橘成, 岁得绢数千匹, 家道殷足” ( 《三国志》卷; 8 《孙休传》注引《襄阳记》) 。及至两晋南朝, 官僚地卫们更是多种果树。谢灵运的果园里有杏、捺、橘、栗、桃、李、梨、枣、批把、林擒、桩梅、稗柿, 诸多品种应有尽有。

西晋大官僚王戎, “ 性好兴利” , “ 家有好李, 常出货之。恐人得种, 恒钻其核” ( 《晋书》卷43 《王戎传》) 。王戎的生意经过于精明, 富而铿吝,因而获讥于世。据《宋书》卷8 《明帝纪》载, 泰始三年( 4 6 7年) 八月诏: “ 顷商贩逐末、竞早争新, 折未实之果, 收豪家之利。 出售时新鲜果如此有利可图, 田园主当然不会放弃获利的机会。宋文帝北伐时, 宁朔将军王玄漠率宋军主力围攻北魏滑台, “ 又营货利, 一匹布责人八百梨, 以此倍失人心” ( 墉史》御。《王玄设传》)。王玄漠强行不等价以布换梨, 决不是为了自己食用, 而是准备出售获利。由此可知, 那些拥有巨大果园的官僚、田园主们, 是不会将园中所产的各种水果全部用于自给或馈赠亲友。

东晋南朝市场上的果品, 除一般农户种植和商贩贩运外, 多数应来自官僚地主的田园。蔬菜是各类大小田园必种之物, 也是消费量大、市场流通快的商品, 故田园主纷纷将蔬菜销往市场。如刘宋时何承天“ 卖菱四百七十束与官属求贵价, 承天坐白衣领职”` 《宋书》卷64 《何承天传》)。前举范元瑛“ 唯以园蔬为业” , 就是专营种菜业以养家糊口。那些拥有大田园的田园主们, 虽不纯靠种菜收入维持生计, 但也千方百计借此获取利益。

《齐民要术》详细记载了北朝世族田园的经营情况:又多种蔓著法: 近市良田一顷,一七月初种之。拟卖者, 纯种九英。一顷取叶三十载。正月、二月, 卖作蘸范, 三载得一奴。收根依酪法, 一顷收二百载, 二十载得一蟀。一顷收子二百石, 输与压油家, 三量成米, 此为收粟米六百石, 亦胜谷田十顷。( 《齐民要术》卷3 《蔓普》第1 8)如是, 田园主将叶、根、子卖掉, 可换回奴10 名、婢10 名、粟米6 0 石, 1 顷园胜过10 顷谷田。同篇还记种落菜, “秋中卖银, 十亩得一万” 。田园主将蔬菜投放市场出售, 有的可能是无计划的, 只将自给有余部分卖出, 如柳元景家守园人所为。也有的完全是为了获利, 从种到卖都是有计划的, 如《齐民要术》中记述的情况。

园圃中的其它作物不少也用于获利。《齐民要术》卷5 《种红蓝花、桅子》第5 2 :负郭良田种一顷者, 岁收绢三百匹。一顷收子二百解, 与麻子同价, 亦堪为烛, 即是直头成米。红花可制胭脂及染料, 也供药用, 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南史》卷70 《王洪范传》称青州刺史强借百姓麦地种红花, 与部下贸易以求利。青州刺史之所为, 当是取自田园经验。

田园中又广种树木, 也非全为自用。据《齐民要术》卷5 《种榆、白杨》第4 6 , 种榆树1 顷, “ 岁收千匹( 绢) ” ; 种白杨, “ 一亩四千三百二十株, 三年中为蚕摘, 五年任为屋椽, 十年堪为栋梁。以蚕摘为率: 一根五钱, 一亩岁收二万一千六百文。岁种三十亩, 三年九十亩, 一年卖三十亩, 得钱六十四万八千文, 周而复始, 永世无穷, 比之农夫, 劳逸万倍” 。

南朝的田园不少就建立山上, 林木茂密, 自然成了田园主招财进宝的聚宝盆。田园主封山固泽, 平时不准当地民众樵采, 如要上山砍柴, 须得交钱。成材的树木, 砍伐后运下山去出卖, 又可获取厚利。陈湘州刺史华皎, “ 善营产业” , 将湘州所产竹木等源源运往京师, 得到朝廷褒奖( 《陈书》卷2。《华皎传》)
。华皎以官府名义所行之事, 实际上是田园主“ 善营产业” 的反映。田园中还有手工业, 将原料加工后再出卖, 利增数倍。《齐民要术·种榆、白杨篇》讲榆树可加工成独乐、笼、魁、碗、瓶、槛等器物, 比卖柴之类, 其利十倍。

榆树巧年后, 可做车毅, 一树三具, 一具值绢三匹。同书《种谷褚》第48 , 讲种褚:指地卖者, 省功而利少。煮剥卖皮者, 虽劳而利大。自能造纸, 其利又多。种三十亩者, 岁祈十亩, 三年一偏, 岁收绢百匹。
我们知道, 南方的大世族田园内, 很多都有造纸业, 谢灵运《山居赋》中就有“ 剥友岩椒” , “ 采以为纸” 之说, 与《齐民要术》里的记载是统一的。田园主加工各种器物和造纸, 不光是为了自用, 重要的是因为这样做“ 其利又多” 。

田园的其它产品, 如水生植物和鱼类等, 因数量较少, 进入市场的机会相对减少,这里就不一一举例了。
但应指出的是, 田园产品凡是自给有余的, 都可能成为商品。

还需进一步说明的是,田园主出售田园产品,靠农商并举而发财致富者,不是个别的、偶然的,而是相当普遍的。

西晋江统曾说“秦汉以来,风俗转薄,公侯之尊,莫不殖园圃之田,而收市井之利,渐一冉相放,莫以为耻,乘以古道,诚可愧也。”`《晋书》卷56《江统传》)江统之言,道出了官僚地主经营园圃以求商利的普遍性,很能说明问题。现在史学界尚流行一种观点,认为田园主经营田园,一是为了自给自足,二是为了游乐观赏。如徐勉自称于东田间营小园,“非在播艺,以要利入,正欲穿池种树,少寄情赏”(《梁书·徐勉传》)。徐勉的这一番自白,正好可以为我们的观点做一反证,因为如果不是在田园主中普遍存在着经营田园“以要利入”的现象,徐勉也用不着特意表白一番。所以,可以肯定,田园作为其主人寄托闲情逸致的“歌哭之所”,只是少数,或只是田园的职能之一。而大多数的田园,其职能,正如沈庆之所说“钱尽在此”。

田园经济普遍进入商品流通的另一表现,是经营田园以求利的风气已刮进一了宫廷皇室。秦汉时期,公田与山泽被视为皇帝所有,其收入由少府掌管,称为“私奉养”。这种“私奉养”到东晋南朝己有所变化,在皇室财政中的比重大大增加,而且经营手法也越来越经济化,这就是公田、山泽的田园化。梁武帝自称:“我自除公宴,不食国家之食,多历年稳,乃至宫人,亦不食国家之食,积累岁月。凡所营造,不关材官,及以国匠,皆资雇借,以成其事。近之得财,颇有方便,民得其利,国得其利,我得其利,营诸功德。”所谓营诸功德,是指梁武帝尊崇佛教的活动,其费用,“皆是园中之所产育”,“亦豪芥不关国家”(《梁书》卷38《贺珠传》)。从梁武帝的一席话中,我们不难看出皇室己深深卷入田园经济和商品经济之中了。皇室经营田园求利,是商品经济大发展的产物,它既反映了田园经济商品化的普遍性,同时又大大刺激了官僚农商并举的积极性。

东晋南朝的大田园主,多是大官僚,在众多的官僚地主中,营产业以谋利已蔚成风气。当然,应该看到,确也有一部分官僚如《颜氏家训·涉务篇》所讲的那样,“未有力田”。梁王僧孺被免官后,在致友人的信中自叹:“素无一()之田,而有数口之累。《梁书》卷3,《王僧儒传》;也有极少数思想正统的官僚.虽有田园,仍坚持不与民争利,如柳元景。

田园与我国商品货币经济发展的关系,还可从江南地区经济发展的历史中找到答案。江南地区的生产和商业在汉代及其以前,一直落后于北方,史学界早有定论。然而,从西汉至南朝,南方的经济一直在持续增长,商业规模也逐渐超过中原地区。这一过程,正好经历了田园经济在中国产生和大发展的时期。以往,人们一提南北朝时期南方生产的发展,一般总要讲和平稳定的社会环境,北方劳动力和先进生产技术的南下,而对当时的主要生产方式—田园经济,却大加批评,这是不公平的。因为,在北方士族地主南下时,也随之为南方带来了发展生产的诸多因素:随其南移的数量众多的劳动力—佃客部曲和奴婢,以及由劳动者所掌握的生产技术,还有发展生产必不可少的资金。这诸多的因素正是由一个载体—田园组织在一起的。田园将大量流离失所的农民集中起来,使他们以依附农民的身份,重新复归于土地,复归于农业。由于田园拥有众多的劳动力和雄厚的资金,所以能开垦荒田、兴修水利,建起早涝保收的稳产田。可以说,田园在开发江南中发挥了巨大作用,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一作用是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所无法取代的。田园经济大发展的东晋南朝,生产发展较快,为经济重心的南移、隋唐盛世的出现奠定了基础,其商品货币经济的活跃程度大大超过了均田制下小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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