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规则游戏:阿富汗屡被中断的历史,第二章 艾哈迈德·沙阿的帝国

如果以现代意义上的政治概念为标准,那么艾哈迈德·沙阿统治的地域很难称作国家。因为国家必须具备以下要素:一定的领土、连续成形的边界、人人遵守的法律和民众用于交易的统一货币。回到艾哈迈德时代的阿富汗,现代意义上的国家恐怕并不存在,在这个地方,每个人的权力范围都相当有限。这里的地势太不平坦,居民又系属多个族群,要把他们整合在一起,实在太不容易。更不要说当时根本没有便捷的通信手段,交通工具也十分原始。艾哈迈德的帝国看起来广袤,却没有明确的疆域。一座座的城镇与要塞分布在农村地区,唯有在城市方能感受到帝国的威严。

帝国虽有疆界,不过,帝国的疆界并非划线为界,而是以地域作为国与国的区隔地带。帝国的每座城市都由一个强人统治,邻近的乡村地区也得听从城中强人的差遣。不过,强人一旦离开城市,权力即会大大削弱。他的威望就像磁铁一般,随着距离远近而递减递增。作为大城,喀布尔就是帝国权力的一极。南疆名邑坎大哈的地位同样举足轻重。不过,喀布尔与坎大哈之间的广大区域,两座城市的领主都是鞭长莫及、无力管治。

地方豪强的权势虽不如大城领主,却更加直接有效。所谓地方豪强,可能只是邻近城镇的一位领主,也可能是周围某个村子的头人。到了某些偏远地区,一位地主也能自命豪强。只要能够私设武装,并把亲戚佃户聚拢一处,他完全可以在那里称霸称王。帝国的国情就是如此。国王的权势大小,完全取决于他从臣下那里获取税款的多寡。要想巩固统治,君主还得和地方豪强友好相处。只要某地乐于纳税又肯向君主称臣,就可以被视为帝国的一部分。当然,君主总会将富庶的中心地带恩赏给最为忠心的臣子。这类人往往是王亲国戚,如亲王、王子或王孙之类。

众多城邑当中,要数赫拉特、坎大哈和喀布尔最能代表阿富汗。当然,南部的白沙瓦与北方的马扎里沙里夫的战略意义同样不可小觑。无论这片土地落入谁的统治,这五座城市往往都会作为帝国的一部分而被纳入其统治。其中的四座城市仍是今天阿富汗的一部分,白沙瓦已经成为他国领土。白沙瓦的失陷,一直是阿富汗人的历史隐痛。时至今日,围绕此地的种种问题仍在不断发酵。

在艾哈迈德·沙阿那个时代,阿富汗的城市格局与中世纪的欧洲十分相似。每座城市都有城墙,有一到多个城门。城市越大,城墙越高,城门的数目也越多。喀布尔这样的大城市就有五处城门,它们面向不同的方向。五条道路由城门而出,一条通往坎大哈,一条直指白沙瓦,另外几条也各自承担通衢使命。进入城中,道路变得宽阔,从各个方向延伸到市中心。所有的林荫大道都通向大巴扎(Grand Bazaar)。这里的摊贩店铺多如迷宫,商品琳琅满目:既有本地的手工艺品,也有邻近国家输入的现代制造物。大巴扎的一旁,喀布尔河流淌而过。河道两边,正好立着一道谷口。大巴扎北面的山坡上,遍布着密密麻麻的民居。河流对岸,巴拉希萨尔(Bala Hissar)王宫坐落在一片山岬上。王宫四周的山峰上矗立着厚厚的黑色城墙,巨大的塔楼上点缀着小窗户。人们常把大巴扎和周边的民居称为“朔尔巴扎”(Shor Bazaar),意为喧闹市集。这个名字所言不虚,此地确实热闹非凡,来到这里的人都能感受到最为生动的烟火气息。

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风情。在坎大哈的市中心,可以看到密集的清真寺建筑群,周围是驻军。这个普什图文化的故都一直是座保守的宗教城市,也是主要部落的首都。

赫拉特的中心又有另一派景象。此地向来人文荟萃、重视教育,一直以来就是重要的艺术、文学和学术之都。因此,城市中央是学校和神社。赫拉特还是波斯细密画第一人贝哈扎德(Behzad)的故乡,著名的苏菲派诗人贾米(Jami)和安萨利(Ansary)也曾在此安居。(1)

马扎里沙里夫意为“神圣的陵园”。城市中央的确建有一座巨大的陵墓,被部分阿富汗人认为是第四任哈里发阿里的埋葬地。对于什叶派穆斯林而言,阿里是最受尊敬的人物,其陵墓有着无与伦比的宗教意义。不管谁统治这里,都会对其进行美化与修葺。长此以往,陵墓才达到了今天的规模。马扎里沙里夫市民庆祝新年的方式也是阿富汗的一绝,其中的某些典礼活动,可以追溯到琐罗亚斯德教盛行的年代。[1]

几百年来,阿富汗走出过无数个自命王者的人物,他们统治的区域通常都会包括上述的一到几座城市。其实,他们的大部分臣民并不生活在城市,而是住在农村。从某种意义上而言,阿富汗农村才是真正的阿富汗。了解乡村地区的社会结构,才能了解阿富汗的过去与未来。迄今为止,乡村地区的种种事态,仍在影响着这个国家的政治走向。

阿富汗的主要城市

阿富汗历史学家穆罕默德·阿里认为,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阿富汗的乡村共和国(village republic)发展到了最经典的形式。[2]数千个这样的村庄分布在阿富汗的丘陵和平原上,每个村庄或多或少都是一个自治的政治和经济单位。它们有的深居山间,有的位于幽谷,雪峰之下的河水之滨,也是它们自由生长的领地。几乎每个村庄的中心都有一座卡拉(qala),许多卡拉的四角还耸立着坚固的塔楼。

乡村社会当中,婚姻对象相对有限,一番嫁娶之后,几乎人人都算得上血脉相连。但他们追认各自的祖先,记录血缘,以此区分你我。大家族内部自然也有等级制度,最有特权的家庭和他们的仆役、穷苦亲戚生活在卡拉,其他人围住在卡拉周围。大片的田地将家族领地分割开来,两个家族领地之间通常有一天以上的距离。田地上方的斜坡用于放牧羊群,其中以绵羊居多,山羊的数目则要少一些。[3]

在阿富汗,少有人家蓄养畜牛,毕竟这种牲口实在太难伺候。不多的畜牛则被圈养在家中作为奶源,肉食的情况实在少之又少。放羊是男人的活计,照料奶牛则由女性承担。为了应付耕地的重活,大多数农家都配有耕牛。至于交通,大家基本靠走路。只有路程过于遥远,才会骑上毛驴。同时,驴子还负责搬运重物,比如木材、砖石、麦穗等。任何人力难及的东西,都需要驴子来承担。骡子不太多见,但也有人饲养。山区之中,马倒是真正的稀罕物。蓄养马匹的花销,一般人根本负担不起,还是驴子实用得多。北疆的辽阔草原,才是万马奔腾的王国。

阿里认为,这些小小的社会单位都可以被视作“乡村共和国”,因为他们没有正式的统治者。宗族的族长是村里的首领。有些宗族地位更高,因此他们的族长和首领更有权威。但他们的权威更像是家长,而不是王,这正说明了艾哈迈德·沙阿的真实身份:家长中的大家长。正因如此,大家才会称他为“国父”。

在当地,最重要的宗法领袖是可汗(Khan),他们构成了阿富汗的封建领主阶层,其地位是世袭的。每个村庄通常还有一位马利克(mailk),一个正式的首领。马利克基本是选举产生的,但马利克的父亲可能也担任过马利克,或至少是可汗。村庄一旦遭遇危机,主要的可汗协助马利克作出决策。很多时候,马利克往往由当地最大的可汗兼任。

正式的决策由村中最重要的人物组成支尔格(达里语地区称为“舒拉”),经过旷日持久的讨论作出。支尔格是常设的议事机构,但并非定期召开,只有出现问题时才会召开。支尔格无法通过简单的表决作出决定,而是必须讨论到所有成员都达成共识。这是解除未来冲突的一种方式,因为简单投票作出的决定,可能使多数人获得胜利而少数人闷闷不乐,任何这样的不满都会在看似无关的情况下爆发。因此,大家必须在支尔格上达成一致意见。传统上,支尔格的每个成员都有发表意见的权利,但是,支尔格一旦作出决定,所有成员都不能再有异议。

马利克由支尔格选举产生。不过,他的权威与他从声望、家资和社会地位中获得的非正式权威是分不开的。所谓选举,不过是公推一位声望最高的人物而已。乡村的规模实在太小,成员之间太过熟悉,一切内部事务都可以约定俗成。马利克确实有一些正式的职责:他要负责处理与外部势力的关系,他们可能是邻近城镇的强人、部落首领,甚至还有国王(如果有的话)。有时候,村庄需要直接向国王缴纳实物税。征税的职责自然需要马利克出面完成,所得的物品则会转交给国王派出的代理人。[4]

除了马利克,每个村庄还至少拥有一名毛拉(mullah)。毛拉是伊斯兰教的基层神职人员,他们不是“圣人”,拥有妻子、儿女,可能也拥有土地,参加战争,他们并不比村里其他任何人更圣洁。他们只是粗通文墨,读过几遍《古兰经》,知晓一些宗教法规而已。他们监督人一生中有关宗教的各种仪式。例如,孩子降生,毛拉会被召唤,他要对着婴儿轻轻念诵《古兰经》。如此一来,孩子才会被正式认作穆斯林。村里的丧仪,毛拉也不能缺席。棺椁下葬的时候,需要他在一旁祈祷;安葬完毕,毛拉还得带领人们念诵《古兰经》,向死者致以最后的敬意。婚姻大事也需要毛拉在场。婚礼自不待言,双方家长议定合同的时候,毛拉也须在一旁相陪——请别吃惊,在阿富汗的乡村社会,婚姻绝非男女爱情的结果,而更像是家族间的一笔生意。

祷告的时候,特别是早晨和日落的时候,毛拉会登上宣礼塔(如果没有宣礼塔,毛拉会站在一处显眼的屋顶),高声祷唱宣礼词,提醒人们祷告时间到了。规模稍大的村庄,则会安排一位宣礼人(muezzin)协助毛拉。可想而知,这位宣礼员一定中气十足、嗓音洪亮。

每个村庄都有类似清真寺的地方,那是礼拜五聚礼、日常昏礼、传统节日及支尔格大会的聚集地,也是旅行者的落脚地。看管清真寺也是毛拉的职责之一,但并不是每位毛拉都有自己的清真寺需要照看。有幸驻寺的毛拉被称为伊玛目(imam)。人们聚集礼拜的时候,伊玛目要负责领拜,他站在前面,保持着和大家一样的姿势,朝向麦加方向鞠躬祷告,伊玛目高声诵读《古兰经》,其他人则轻声地念诵。整个礼拜仪式由伊玛目负责调控,他会适时高喊“真主伟大”(Allahu Akbar),提醒大家适时地端立、跪坐、俯卧和鞠躬。总之,毛拉就像宗教机械师,他在一个充满宗教信仰的世界里照顾着日常生活的细节,在这里,宗教与日常生活紧密相连。除此之外,毛拉其实并没有什么独特地位可言。

其实,很多阿富汗人想象中的毛拉,往往是一些喜欢恶作剧的无赖之徒,因为毛拉·纳斯鲁丁(Mullah Nasruddin)的传说实在太过深入人心。纳斯鲁丁是个虚构人物,也是各种幽默民间轶事的主角。一次,邻居想要借纳斯鲁丁家的驴,纳斯鲁丁却满心不愿意。为此,他只能信口雌黄:“不好意思,我家的驴昨晚已经死了。”不巧的是,屋后的驴正好嘶鸣起来。“这是什么声音?”邻居问道,“亲爱的毛拉,你家的驴肯定活得好好的,我刚才明明听见它在叫。”“那又怎么样?”纳斯鲁丁面不改色,“你是相信一头驴的话,还是愿意相信毛拉?”

另一种漫游乡村世界的人物是达拉克(dalak),他们负责处理日常生活中许多不太愉快但必要的细节。达拉克虽非宗教人物,但他们的日常工作却与宗教息息相关。男孩小时候都要例行割礼,达拉克就是那个操刀的人。达拉克还从事拔牙、理发等各种个人服务。他们居无定所,在一个个家庭之间辗转借住,走到哪里,就睡在哪里,食物也来自人家的馈赠。乡村社会(大多数阿富汗人的生活环境)有严格的公私领域之分。公共世界只有男性,家庭则属于私人领域,个中情况外人难得一窥究竟,唯有达拉克可以在公私领域之间游走穿梭。他们知道每个家庭的私密细节,因为他们处理的是最私人的事情。各种闲言碎语,他们没少听闻,并总能毫不吝惜地再将其传扬出去。因此,达拉克也算是乡村社会的新闻媒介。哪户人家有女待字闺中,哪户人家的男孩已到了婚娶的年纪,这类消息达拉克最是清楚不过。因此,他们还能替人做媒。由于达拉克常常走村串乡,掌握的资源比起一般媒人更为广泛,所以许多人家也乐得让他们做媒,从中撮合。[5]

对于各种专业人物,乡村社会也分出等级,排好了座次。达拉克与毛拉同样居于最低等级。在他们之上,还有好些更受敬重的人物。米拉布(mirab,水资源仲裁人)便是其中之一。村庄之间若是出现与水相关的纠葛,须由他们出面调停解难,其话语权很不一般。阿富汗干旱少雨,沙漠广布,水的重要性自不待言。

地位最高的是大毛拉(mawlawi,宗教学者),是非常受人尊敬的人物,深得众人爱戴。卡兹(qazi,法官)是最杰出的宗教人物,但并不是每个村庄都有一位卡兹。家庭内部纠纷全由家长调解,家族内部的纠纷由部族处理,村庄之间出现诸如谋杀或盗窃之类的案件,则交由支尔格解决。卡兹有资格裁决复杂的案件,因为他们作为学者和虔诚的教徒赢得了广泛的声誉。

有些公案可能涉及对某些法律问题进行微妙的宗教解释,卡兹处理起来也会觉得力有不逮。遇上这种情况,他可以与穆夫提(mufti)进行磋商。穆夫提是声誉极高的宗教学者,由于深得民众信任,他们拥有签发法特瓦(fatwa,对教法的解释)的权力。这并不是对特定条件的判决,而是对法律作出裁决。由此可见,这里的法律来自宗教经典和古代圣徒的神学著作,而并非出自政府意志,也不是来自任何民选机构、政党、豪强、军阀,任何个人都无力改变法律的内容。统治者想要获取合法地位,必须得到穆夫提与卡兹的支持,它本质上是一个非常保守的系统。

生活在乡村,货币不是必需品,村民之间甚至无须以物易物,这里的伦常关系冲淡了劳动交易。毕竟一个村子里,人人都互为亲戚——父与子、舅与甥、叔公与侄孙,亲戚之间总有一些必须承担的相互义务。[6]身处其中,每个人都要安守本分,同时,也能享受亲人提供的庇护。晚辈要孝敬长辈,年轻女性得服从家中年长的女性。

女性掌握着某些领域的控制权,男性通常不进行干涉。采购食物、管教孩子的事情由女性定夺。她们还要代表家族议定婚约,为了礼金讨价还价。不过,总体而言,男性的地位凌驾于女性之上。即便是在女人掌控的领域,最终的决定权还是掌握在男性手中。在乡村共和国里,有领主,有臣民,人们身在其中,各安其位,每个人按照社会的期望做事,同时也被赋予相应的权利。

阿富汗的村庄几乎都能自给自足。他们自己生产粮食,制作木工,缝制鞋子,给马匹钉上马蹄掌(如果有马的话)。女性们纺纱织布做衣服,在自家的院子里烹煮食物、烘烤馕饼——每户人家都有烤炉,因此,女性大可不必为此抛头露面。她们还会将鲜奶发酵成黄油或干酪,将酸奶干燥后制成令人垂涎的克鲁特(q’root)。妇女们还会想尽办法储藏蔬菜与肉干用于过冬。杏仁、核桃与水果干搅拌在一起,就成了男人外出旅行的口粮。男人在外面从事繁重的工作:挖水渠、修水坝、分配水源、耕种收割等。村中来了陌生客人,他们也要前往照应。如果有战斗(事实上经常有),男人就会去参加战斗。

村庄虽然大体上自治,但并不是完全孤立的。一个村庄的人认识其他村庄的人,邻近的村庄里,大多也有熟人居住。有时候,村民还会带上酸酱之类的农产品,骑着毛驴前往附近更大的城镇。他们要用这些东西换取现金,以购买火柴、汤勺、化妆品一类的精巧工业品。在城镇的市集上,他们能听到外面世界的种种消息。然而,外面世界的人与事不会对他们的日常生活产生太大影响,对村民来说,总督只是一个故事。至于国王,不过是一个传说而已。大家只是模模糊糊有些印象:一个硬汉带着军队在遥远的地方征战。国王对人们日常生活的影响近乎为零。当然,倘若国王御驾亲临,大家还是会对他毕恭毕敬。不过,国王总不可能在一个地方久留。很快,国王又会成为传说,成为人们的谈资。“我见过国王,没错!当时他就站在那个地方,就像那匹马一样真实!”

不过,村民即便足不出户,也有和游牧部族打交道的机会。游牧民约占总人口的10%或更多。他们虽是少数,却是拥有成千上万人的少数。他们过着迁徙的生活,遍布各地,操波斯语的居民叫他们“库奇”(kuchi),即移动的人。普什图语人称他们为“波文达”(powinda)。他们成群结队地在各地游走、迁徙,从几十人到几百人。他们会在合适的地方停留几天,或者说最多几个星期,然后继续上路。[7]

小的游牧营地可能有10顶帐篷,大的营地则可能多达50顶,他们可能会有数百只羊和数十头骆驼。牧民视牲畜如珍宝,从来都是小心伺候,几乎寸步不离。无论驻足还是迁徙,他们都要带上所有牲畜一同来去。因此,每个游牧部落都有自己的狗,牧民的狗并非优雅的阿富汗猎犬,它们大多形如马士提夫犬,块头足有拉布拉多的两倍大,而且体壮头宽,下颚似斗牛犬。我还在阿富汗生活的时候,几乎没人注意过游牧犬的独特性,人们只是觉得它们是可怕的杂种狗。不过,既然这些看家狗的外貌如此相似,我倒觉得它们可能系属一种有待发现的纯种犬。小时候在喀布尔,我可没少遭它们的惊吓。游牧犬到了主人身边,立即变得恭顺异常,不是跟着畜群一溜小跑,就是守在帐篷之外寸步不离。由于它们的存在,外人大多不愿踏进游牧民的营地。

游牧部族过着危险的生活方式。由于总在外国领土上游走,他们常会遭到其他游牧民族,或是以打家劫舍为生的部群的袭击。在古老的阿富汗,特别是在北方,这样的劫掠者多不胜数。各位读者可能觉得奇怪:为什么盗匪偏要盯上一无所有的游牧民?奥秘与牲畜有关。的确,这些带蹄的生物都是宝贵的财产,而且游牧部族当中还有女人。为了保护女性,游牧部群采取的方法和拓荒时代(pioneer days)历经千辛万苦穿越北美大平原的先驱差不多。在方阵之中,男人守在外面,妇女、儿童围在中间。不同的是,美国人有火车,游牧民则只能策马前行。在下马扎营的时候,妇女、儿童的帐篷也位于营地中心,男人的居所则设在外围,而且男性还得时刻警惕敌人来犯。凡是有人接近,都会被拦下质询,直到弄清身份和来意为止。

游牧部群一旦进入一个村庄的领地,双方往往会爆发冲突。双方都有牲畜需要放牧,自然都需要牧场。村民们自然理直气壮,毕竟他们首先来到这里,这是他们的地盘。眼见如此一群外人赶着几百头羊浩荡而来,一下子就占据了整片山坡,村民的心里肯定很不高兴。

当然,这不能说是游牧民与村民之间处于战争状态。事实上,如果上溯几代,很多农耕民的祖先也曾过着游牧生活;而有些游牧民原来也是一些定居耕种的农民,因为干旱之类的天灾降临,他们的耕地变得荒芜,这才过起游牧生活。不过,既然祖先也曾四处迁徙,他们倒是乐呵呵地接受了游牧的生活方式。很多人甚至觉得,逐水草而居的生活要好过天天种地。游牧部落与城镇居民是一种脆弱的共生关系,这一点对游牧民尤其重要。比起农民,游牧民无法做到自给自足。诚然,他们可以制作食物,但他们不得不进城,在集市上讨价还价,购买器皿、金属制品以及缝制帐篷的布料。此外,他们还得向农民换取蔬菜、水果以及面粉,毕竟阿富汗人三餐都离不开面包、馕饼。当然,游牧民带来的奶制品、肉干、兽皮、刺绣、珍珠和其他轻便的手工艺品,也得到了城镇与乡村居民的欢迎。

因此,游牧民即便过着游牧生活,也不意味着与世隔离。他们属于部落,并受到部落体系的约束,有些游牧部群和定居村民之间甚至系出同源。他们中也有毛拉,也有指定的卡兹作为宗教法官。村民敬仰的宗教学者,也得到他们的崇敬。游牧部群与定居村民之间的区别在于距离:村民终其一生,可能都局限在家乡附近的20英里区域。游牧部群一年走过的路,可能就有几百英里之多。他们的足迹南至印度,向北则跨过了阿姆河,他们几乎不知道“边界”这个词的含义。出身游牧部群的人可能保守顽固、生性多疑,但是,他一定也见过世面,甚至会说三种以上的语言。但国王并不喜欢这些到处游荡的子民。国王想要弄清他们的具体人口都十分困难,更别提向他们征收税款了。而且,他们还会时不时地洗劫朝廷和领主的财产,甚至加入反叛军队与国王作战。正因如此,对待游牧部群,国王从来不敢怠慢。

尽管除了征税之外,艾哈迈德国王在臣民的生活之中没有一点存在感,不过,他们之间还存在另外一种联系。臣民如果觉得自己含冤在身,又在支尔格大会和卡兹那里求告无门,他可以向国王请愿为自己主持公道。毕竟,除了教法,还有王法。传统的教法基于宗教教义,以及一些原本属于流俗后来被误认为带有宗教属性的规矩。它们有着悠久的历史,代表了几代人的共识。而王法则源自王公大臣的智慧或者怪癖,王法的解释权掌握在国王的手里。

艾哈迈德拥有军事权,他的裁决自然有着无与伦比的权威性。不过,任何寻求国王正义的人都是在冒险,因为国王的裁决是不能更改的,而且可能是武断的。要想上达天听,需要历经漫长的过程。国王只有一个,他的官僚队伍有限。最终,只有极少数人能够等来国王的裁定。如此一来,臣民自然不会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去打搅艾哈迈德。实际上,由于没有熟人打通关节,一般臣民从来不会向国王求助。因此,只有可汗和其他权贵才会选择这条路。对于乡村地区的普通百姓而言,贤明的国王好过愚昧的国王,仁君比暴君更受欢迎。不过,即便改朝换代,他们的日常生活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诚如阿富汗的一则谚语所言:“院子里的一条好狗,比首都的好国王更有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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