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最新交易交割规则解读报告:交割成本将大幅下降

2020年7月14日郑商所发布通知,重点对苹果期货交割质量标准、合约交割月份、仓库交割和车板交割的要求及流程、交割单位和交割延误滞纳金等方面进行了修订,涉及到《郑州商品交易所鲜苹果期货合约》《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及中转仓单管理办法》和《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六方面:一是下调苹果交割标准,扩大基准交割品范围;二是修订交割单位及月份,使之更加贴合实际;三是规范出入库硬度要求,降低仓单与交割风险;四是明确车船板复检争议处理,降低质量风险;五是优化交割流程,缩短交割时间;六是调高交割延误滞纳金,降低交割风险;本次修订在一定程度上利空苹果期货远月价格,且对空头有利。

下调苹果交割标准,基准交割品范围扩大

(自AP2110合约开始执行)

首先通过细化替代交割品标准,放宽质量容许度,优化交割品级。

将苹果期货基准交割品的质量容许度由10%放宽至20%,规定未发生褐变的水心病苹果不计入不合格果,更切合西部产区的现货实际;将替代交 割品果径≥80mm、10%<质量容许度≤15%的交割品贴水从400元/吨上调为500元/吨,质量容许度放宽至20%<质量容许度≤25%,将75mm≤果径<80mm、质量容许度≤10%的交割品贴水1500元/吨中质量容许度扩大为≤20%,将75mm≤果径<80mm、10%<质量容许度≤15%的交割品贴水2000元/吨中质量容许度降低要求至20%<质量容许度≤25%,保持其2018年更新的三档替代品级并进一步优化。

其次,降低可溶性固形物的要求至12.5%,规避极端年份可能出现的不可控风险;调整后的交割标准更加贴近下游商超中档货源的实际需求,向现货市场一二级统货靠拢,基准交割品范围大大增加,有助于实现苹果期货的普惠性,刺激西部产区原本存在水心病指标困扰的市场积极性。

图1:苹果期货基准交割品与替代交割品标准调整

资料来源:郑州商品交易所,国泰君安期货产业服务研究所

修订交割单位及月份,使之更加贴合实际

本次修订将交割单位由一手20吨更改为10吨,与交易单位统一,方便投资者记忆,再者,由于苹果产业经营主体以合作社及中小型贸易商为主,所对应的贸易规模较小,故此次变更有助于提高相关贸易主体参与的积极性,激发小规模经营主体的热情。

此外,本次郑商所变更了交割月份,删除7月合约(2007合约摘牌后生效),增加4月合约(自2110合约起实施)。每年4月恰逢清明时节,是以陕西、甘肃为代表的苹果西部主产区一年中重要的备货销售时段,由于市场形势难以掌握、此时西部苹果企业的风险规避需求尤为强烈,据此増加4月合约以匹配该时段经营主体的风控需求;而7月则进入苹果销售淡季,经营主体备货多以超市供货为主,按供应计划在7至9月开库销售,风控需求相对较小,故自2018年对7月份合约进一步限仓后,此次修订直接取消7月合约。

图2:苹果期货交割单位调整

资料来源:郑州商品交易所,国泰君安期货产业服务研究所

图3:苹果期货交割月份调整

资料来源:郑州商品交易所,国泰君安期货产业服务研究所

规范出入库硬度要求,仓单与交割风险降低

调整前入库标准要求在每年10月1日至次年2月20日(含该日)入库的苹果,硬度不得低于7kgf/ cm2,其他时间入库的苹果,硬度不得低于6.5kgf/ cm2;调整后统一入库硬度不得低于7kgf/cm2 ,修改后的标准更适应苹果作为生鲜品的本质属性,引导优质苹果到期货市场进行交割,不但利于交割仓库保存,还减少了仓单出库时的风险。同时,出库标准将每年10月1日至次年2月20日(含该日)出库的苹果硬度从不得低于6.5kgf/ cm2放宽至6.2kgf/ cm2(考虑到1月合约车(船)板最后交货日为2月20日,为保证同一批货物硬度指标要求一致,将2月20日设置为不同硬度要求的临界日期),随着出库和车板交割硬度要求的降低,交割风险也随之减少。

图4:苹果期货出入库硬度要求调整

资料来源:郑州商品交易所,国泰君安期货产业服务研究所

完善出入库要求,

明确车船板复检争议处理,降低质量风险

首先,结合实际情况,将仓库仓单有效期由8个月缩短为6个月,从原来的5月第15个交易日注销修订为3月第15个交易日注销,增加入库时质量容许度不超过15%的要求,降低仓库风险;其次,规定仓库仓单注销出库后不允许再次注册;并取消以折算方式注册仓单,规范了注册仓单方式,对空头更加有利;最后,明确要求复检费用由过错方承担并在结果出具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过交割服务机构支付,调整了交割结算方式的节点,将确认环节推后至货物质量确认完毕后,本次修订细化了对复检费用和复检结果的要求。

图5:苹果期货出入库要求调整

资料来源:郑州商品交易所,国泰君安期货产业服务研究所

优化交割流程,缩短交割时间

首先,规定买卖双方在第三交割日下午3时前通过会员服务系统确认《交货事项确认单》,第三交割日后(不含该日)第4个日历日(10月合约第6个日历日)开始货物交收,明确交割时间,提高交割效率。其次,若卖方未在交收日下午13:30分将货物运至指定车板服务机构,或买方未按时确认货物质量,则按照规定收取滞纳金。若交收量超过交割服务机构每日最大可交割数量或最大可服务客户数量,则交收时间根据交割服务机构情况延后,为企业提供了更充裕的备货时间。车船板最后交割日由合约交割月份的次月20日调整为合约交割月份的次月10日,仓单最后交割时间仍保持不变。最后,本次修订取消了对卖方日发货速度的要求,对卖方交货的要求更为具体。

图6:苹果期货交割流程调整

资料来源:郑州商品交易所,国泰君安期货产业服务研究所

调高交割延误滞纳金,降低交割风险

此次修订将交割延误滞纳金由原5元/吨/天增加至120元/吨/天,本质上因为苹果作为生鲜品具有易变质的属性,且价格波动较为频繁,若一方恶意拖延,货物质量或价值变化会给对手方带来较大风险,本次修订在设法有效补偿守约方的损失的同时限制收取总额不超过合约价值的20%,在合理范围内提高交易的安全性。

苹果期货交割成本将大幅下降

苹果期货的交割成本包含现货收购价、仓储费用、质检费用、装卸费用、资金成本以及受制度影响较大的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等其他费用,此次郑商所的修订影响了包含在仓单成本中的现货收购价、仓储费用、质检费用以及机会成本。

首先,通过调整基准交割品和替代交割品的标准,放宽了质量容许度和可溶性固形物的范围,减少了对合格果的定性指标,将“水心病”苹果排除在不合格果的范围之外,提高了现货市场符合交割标准的比重,更多成本相对低廉的苹果变得满足交割条件,排除现货市场价格的影响,本次修订通过制度规定降低了交易方收购现货的成本。

其次,新准则缩短了交割时间,显著地降低了空头的仓储费用。

再者,苹果属典型的呼吸跃变类果实,采摘后具有明显的后熟过程,随着果实内淀粉转化成糖、硬度降低,到达呼吸高峰后,食用品质将会迅速下降,虽然其跃变峰值出现的快慢与贮藏条件密切相关,但基因上带来的跳跃式质变的风险难以控制。本次修订规范了对交割对象硬度的出入库要求,严格要求入库硬度标准,放宽出库硬度要求,且明确了车船板复检争议的处理方式,从正反两端进行把控,降低了可能存在的质检风险。

最后,随着交割流程的标准化和交割手续的简便化,降低了交易过程的机会成本,本次修订简化了交割流程,规范了质量检验程序,降低了交割的难度,使得责权划分更加科学化,交割延误滞纳金的大幅提高,增加交易对手方延误成本的同时降低了守约方的机会成本,也有效规避了因交割环节的争议而导致的经济损失。综上所述,本次郑商所发布的苹果最新交易交割规则将大大降低其交割成本,扩大苹果期货交易的套利空间,提高其普惠性。

整体而言,苹果期货新的交易交割规则更加贴近现货市场实际的情况,不仅提高了交割的便利性,还大大降低了交割成本,有利于交割时基差趋势性收窄。

图7:近年来苹果期货价格、仓单成本与现货价格走势

补充:

质量容许度: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鲜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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