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瓦迪萨利骚乱:国家重建经济隔都
1948年,犹太人终于在“奶与蜜之地”建立以色列国,犹太人从此不再仅仅拥有种族身份,还有国家身份。然而,当建国之愿、重聚之喜退却过后,移民到以色列的犹太人之间因政治地位、经济格局、宗教信仰等的不同逐渐产生隔闻,同时政府在安置来自不同区域的移民时所实施的条块分割政策,即将富裕的欧美改革派安置在大城市工作和生活而贫困的犹太教正统派、极端正统派被安置在落后的郊区或沙漠地缘,这样明显的“二元”经济隔都致使所属不同教派的教徒分立而居,尤其贫困的犹太人因生活境遇而产生“被边缘化”的心理。国家最初的人员安排设置以及流散两千年之久犹太人在政治、经济、宗教文化上不同程度的异化,造成之后的几十年中不同教派的犹太人之间冲突不断,以色列进行民族民主国家建设、治理、整合也陷入困境。
一、瓦迪萨利骚乱:“隔都”的代价
(一) “隔都”初建
以色列自1948年建国以来的一项基本国策是尽可能吸引更多的犹太人移入以色列。“1950年以色列国会通过的《回归法》规定:‘凡犹太人均有移居以色列之权利’;1952年的《国籍法》又给予所有移居以色列的犹太人自动取得以色列国籍和公民权的权利。”随着政府实施一系列的政策,数量巨大的移民、难民来到以色列,如此规模的人员汇集与安置问题是史无前例的,日常生活用品的缺口极大,尤其是住房,因此政府承受着巨大的压力。较为富裕的少数犹太人(一般为欧美犹太人,在犹太教教派中大多属于改革派)可以定居在大城市,而多数来自亚洲、北非的穷困移民依靠政府的救济被安置在战争期间逃跑的阿拉伯人的房屋内,如拉姆勒和利达50000人、贝特谢安1200人、伊卜纳4000人、阿卡数以百计等。当阿拉伯人放弃的房屋用完后,政府建起临时的转运营地,到年底住在这些简陋的营地和铁皮城镇的移民超过100000人。为了应对不断扩大的房屋缺乏问题,政府不得不采取新的移民安置体系,即马巴罗特(’这里虽然有医疗和社会服务等各种机构,但是条件相当原始、简陋。到1952年底,全国有113个马巴罗特住进250000了人,绝大部分是没有工作生活贫困、政治地位低下、宗教信仰坚定的极端正统派的塞法迪人。来自欧美犹太教改革派的阿仕肯纳兹犹太人是国家的创造者,主导着以色列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在富裕的大城市。大多数塞法迪人来自阿拉伯国家和北非,其中许多人不会读与写,主要讲阿拉伯语;阿仕肯纳兹人受过良好的教育,是一些专业领域的精英西方犹太人,主要讲意第绪语、德语及其他欧洲语言。两种人除了共同的种族身份——犹太人,几乎没有什么共同点,甚至语言不通。所以,出于现实与心里的不平衡,塞法迪人对阿仕肯纳兹人的怨恨与日俱增,实质上也是犹太教中极端正统派与改革派之间关系紧张的起点,并且深刻地影响到了之后以色列国家建设与整合的进程。以色列国家发展至今也证实了,这种地域的隔阂是造成两派冲突加剧的关键因素。
(二)“隔都”骚乱
可以说,从20世纪50年代幵始,塞法迪人与阿仕肯纳兹人之间就有着一条清晰的界限,尤其是地域隔都、经济隔都造成的心理隔都。所以,以色列自建国以来面对的重重困难,不单单是来自外部的阿拉伯世界,其国内的政治、经济、社会问题也层出不穷。当1956年卡迭仕战役结束后,国内各种犹太人的矛盾已凸显,以色列政府不得不将目光转向涌入的大批移民当中,1956年56000人、1957年72000人,这些移民的安置情况与之前是一样的,新来的阿仕肯纳兹人直接住进以色列精英聚居的城市里,而塞法迪人往往被分配到条件相对落后的郊区或农村如海法或是沙漠边缘地带,这就从地域上将阿仕肯纳兹人与塞法迪人“隔离”起来了。塞法迪人所面临的是阿仕肯纳兹人无法想象的生存问题,在那里失业人员比比皆是,整个区域时时充斥着无比的挫折感与绝望感。终于在1959年7月9日,海法瓦迪萨利贫民窟里的北非犹太人发生骚乱。前来干预的警察幵枪射中了一名示威者,随之传言其被打死,于是气氛更加紧张,当地的塞法迪人烧伤抢掠,骚乱一直蔓延到其他的生活区,致使大量物资财产的损失。这时,以色列政府震惊之余方才觉得国内矛盾也同样严重,随后任命了一个无党派的委员会调查骚乱的缘由,之后委员会发表了一篇报告指出塞法迪人从到达以色列起被“隔离”在城市边缘时就遭遇到了一系列严重的心理冲击,很难融入到以色列社会中之前形成的较为稳定的群聚部分,经历、文化、经济、政治已经将不同信仰犹太教的犹太人分裂出来了,事实上这是世界各地的犹太人迁入本以为自己族群建立的国家前就已经定格了。尽管委员会的报告中指出了塞法迪人目前的情势已经是政府所面对的国内重重矛盾之一,却并没有细致地为将来阿仕肯纳兹人与塞法迪人和谐相处勾画出美好的社会蓝图,二者之间不断出现的问题与不断增长的敌意仍未得到妥善的解决,以色列政府以及人民在积极应对来自外部的阿拉伯世界挑战的同时,也不得不时刻受到国内冲突的困扰,使之在国家建设中遇到重重阻碍。
二、弱者的武器:极端正统派向改革派发出最后的呐喊——以命相争
一直以来,犹太人的族群被世人认为“迷一样的世界”,尤其是在失去原有的国家,流散世界各地近两千年之久为何仍然保持强有力的民族向心力,并在20世纪40年代得以重建犹太民族自己的国家,这是世界任何一个民族无法比拟的。那么,凝聚犹太民族向心力的要素是什么?中外大多数学者都认为是其独特的宗教体系即犹太教的宗教向心力的作用。从犹太人和犹太教的历史来看,的确如此,确立于公元5世纪前后的拉比犹太教,为犹太人提供了作为一个民族存在的宗法基础,且具有很强的辨识度,因此,尽管犹太人为了生存流散于世界各地,但仍然在宗教上继续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但是,当世界各地的犹太人重新聚合在新月之地——迦南的时候,犹太人之间不同的特性日益暴露其分歧也就会日益增加,尤其是一道明显的分界限就出现了:阿仕肯纳兹人和塞法迪人。毕竟,两千年来的流散使居住在不同地区的犹太人产生了距离,从语言、认知、习俗、对传统犹太教的态度上以及经济地位等等都产生了极大的差异,因此阿士肯纳兹人和塞法迪人一直就没有真正的融合到一个新的以色列民族。
(一)道义生存
以色列建国初期就遇到那些属于东方犹太人的塞法迪人的频繁抗议。1949年4月,多名东方犹太人为了“面包和工作”在特拉维夫举行示威,并试图闯入议会大楼;两个周末过后,东方犹太人因为工作与住房问题,再次冲击了设在海法的犹太人管理局和移民局。同年7月,一批示威者袭击了特拉维夫的议会大楼,与警方发生严重的冲突。1959年7月,政府把新建住房提供给新来的波兰移民,而生活在以色列十年之久的大多数塞法迪人仍旧住在污移不堪的破帐篷里,这一事件彻底刺激到塞法迪人的心理防线,因此不惜一切代价与政府以命抗争。一次次矛盾点的爆发,可以看得出来,塞法迪人社会地位比较低,是国家的弱势群体,处于边缘地位。斯科特在《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抗与生存》中探析农民反抗原因时,提出:“当农民的生存道德和社会公正感及其对剥削的认识和感受,植根于具体的生活境遇,同生存策略和生存权的维护密切相关”。这一观点,同样适用于塞法迪人抗争事件上,塞法迪居住区发生骚乱与政府住房政策的实行以及区别对待阿仕肯纳兹人紧密相连,抗争的目的与策略正如斯科特的研究,主要是为了保护受到威胁的生存资源。
(二)弱者的选择:以命相争
根据以色列建国初期的“人口疏散计划”,大批的塞法迪人被安排到新城市和农村,而阿仕肯纳兹人居住在经济相对发达的中部和特拉维夫,这就导致阿士肯纳兹人和塞法迪人之间形成了地理分布上的隔阂。不仅如此,其政治、经济的分离更是形成了一道屏障,难以逾越,使塞法迪人处于隔都之内。政治上,在以色列建国初期,政府都是由建立国家的阿仕肯纳兹犹太人掌控的,内阁、议会以及一些具有高级别的行政职位几乎都是被西方犹太人即阿仕肯纳兹人所占据的,且他们也具有很强的内部凝聚力和较高的文化素养,又具有西方民主的政治经验,有足够的能力构建组织,以及获得国外犹太人的募捐以支持犹太复国主义运动。然而,被称为东方犹太人的塞法迪人则缺乏政治斗争的经验,也没有足够的财政资金去维持代表自己利益的政党的存在和发展,而只能依附于西方犹太人的政党去争取一些基本生存的利益。经济上,阿仕肯纳兹人仍然占据着优越的条件,他们一般从事白领行业,据统计,其有的人从事专业性、技能性和管理性的工作;而塞法迪人却生活在污移不堪的贫民窟中,每天为“工作和住房”所奔波,其所从事的职业也多为技术性的和服务性的。因此,从以色列建国初期,塞法迪人就一直为自己的工作和住房进行示威游行,甚至以命抗争,以期争取更多的合法权利、平等利益。由于国内政治和经济的隔都,塞法迪人与阿仕肯纳兹人之间的矛盾日渐增加,且这种局势愈演愈烈。犹太人在本民族中出现的这种差异直接影响到了民族的整体性和国家的稳定性。但是,直到年瓦迪萨利骚乱的发生,以色列政府开始正视国家内部层层整合的问题,国家内部的稳定成为政府治理中的新焦点。
三、骚乱的结果:1959年大选政府的“新面孔”
(一)极端正统派“量”上的速增
大部分信仰犹太教的欧美改革派犹太人且其中拥有才华以及经济实力的个人和群体,执掌着以色列的建国事业。因此,在以色列建国后政府的主要组成人员或是掌握政府的人是精英犹太人而不是受到贫穷且没有现代科学文化的东方犹太人,即大部分遵从传统犹太教的极端正统派。建国初期,犹太复国主义领导者认为五分之四的极端正统派在集中营中被谋杀,因此宗教在新的国家中不会具有过于重要的地位,为了吸引更多的犹太移民加入以色列国家于是答应沙赫拉比免除极端正统派学者的兵役以重建被毁的极端正统派社团。但是,以色列领导人没有预想到的一个事实,即极端正统派的生育率非常高一般的家庭有6到10个孩子,主要靠政府的补贴勉强生存,现在在宗教学院学习的犹太人比大屠杀前整个犹太世界的学者都多。极端正统派人口迅速增长所带来的结果就是:对于极端正统派来说,社团在壮大恢复了以往的宗教荣耀,可是由于极端正统派的男性主要潜心研究犹太教经典而不参加工作致使生活日益的贫困;对于国家来说,极端正统派人口的膨胀造成国家义务兵役的短缺,增加了国家财政负担,同时会影响到政府中利益阶层影响力的变化,也致使在不平等合法性的外衣下犹太人之间出现不可避免的裂痕,为国家内部发生冲突埋下了伏笔。所以,为了应对内忧外患,以色列政府内部也不得不做出一系列的整合。
(二)政坛改貌
到1959年11月3日,以色列进行了第四届议会选举,本·古里安赢得了52票(包括与之联合的少数民族派别赢得的票),向议会提交了联合政府名单,与以往不同的是新政府的关键位置上出现了许多年轻的面孔为政府注入了新活力,比如杰出的外交官阿巴·埃班担任教育部长一职;西奈战役的英雄摩·西达扬成了农业部长等等,这些青年土耳其党人式的激进分子进入政府并占据重要的位置。而且根据议会投票数据显示,宗教政党投票比例在不断地增加,1949年精神中心工人党和精神中心党分别为4.9%、3.1%,1955年分别为7.5%、1.6%,1959年分别为7.8%、1.7%,其中作为九个主要政党之一的以色列正教党占整个投票数为1949年1.8%、1955年2.4%、1959年3.3%,同时这些数据也显示代表宗教利益的政党在议会选举中所获得席位在逐年增加。主导政府的成员不再仅仅是那些欧美犹太人或者说是犹太教中的改革派,其他教派的教徒及其政党通过不懈地斗争也在不断壮大,以均衡政府组织机构中的阶层利益。当然这一改变必然引起原政府元老们的不满,为了平衡新老成员,本·古里安政府将一些重要职位分配给各个利益代表者,比如果尔·达梅厄继续担任外交部长,利维艾希科尔留任财政部长,而新晋成员西蒙佩雷斯担任国防部副部长等。新政府成员的变化也在事实上证明,以色列政府幵始从政府内部注重各利益阶层的平衡、协调与整合了。在现代政治生活中,政党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以色列国家政党中大小党林立,从建国前由某些犹太复国主义的领袖创立起来,随着其成员的增加,不断地把一些地方性的社团组织或者代表少数人利益的小党整合到自己的内部,然后壮大整个政党的势力以期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重要的领导作用。政府作为掌握和执行权力的机构,体现了各个政党、各种政治力量之间的整合和协调关系,事实上,各个政党因为其所代表群体的利益与宗旨上的差别,致使它们之间常常发生分裂乃至冲突,即使在同一个政党内部也会形成不同的派别和分裂。以色列国家内部发生的瓦迪萨利骚乱导致以色列政府重组,各个政党内部发生分裂的同时也出现新的利益阶层代表,使之原来的利益集团在议会中的席位以及对国家政策影响方面得以重新洗牌。引起政府的重组、政党或政治力量的冲突的原因是具有多样性的,或是因于对传统宗教、世俗世界的不同理解,或是因于经济发展中的利益错位,或是因于集团利益与国家利益的冲突等等,其实然是掌握权力的机构在利益平衡上出现了差错,从而导致国家内部的冲突和危机。
四、小结:“短兵相接”——经济和地域隔都埋下的火种
E.P.汤普森在《理论的贫困》一书中指出:“严格地说,这并不是主张‘道德’是人类选择和意志的某种‘自治领域’,独立地出现在历史过程之中。这样一种关于道德的观点从来就不够唯物主义,它通常将强大的惯性——有时是强大的革命性力量——简化为一个充满希望的理想主义的虚构。这就是说,与之相反,每一种矛盾都既是价值的冲突,也是利益的冲突;每一种‘需求’在它成为‘应然’的过程中,都含有情感和要求’(反之亦然);每一种阶级斗争同时也是关于价值观的斗争”。塞法迪人,作为一个宗教信仰骂定、经济状况低下、政治身份明显的趋近共同体,在以色列国家内部始终生活在贫困落后、失业率居高不下、视传统犹太教为尊严和生命的社区环境中。就这样一个群体由于信仰,更重要的是建国初期国家为了所谓的“特征相同”群体易融合而制定的《回归法》,将不同教派之间分离而居,依地域所住人口来看,更为明显的是政治、经济地位的不同而将国民分块,事实上一些穷困的极端正统派尤其是塞法迪人真正被“隔离”在以色列国家内部之外。正是由于这种经济和地域上的“隔离”,造成了不同教派之间无法相互融合,尤其在生活境域上富足与贫困的巨大差异性首先会让他们产生不同的心理、情感状态,而“差异心理”一个现实的结果就是贫困群体心理失衡,当这种失衡达到一个临界点时——经济上不能够满足其要求时,便会引发群体散发性的甚至是联合性的抗争。当然,抗争的方式有温和的日常型,正如美国学者詹姆斯斯科特在其著作中提到的“偷懒、装糊涂、开小差、假装顺从、偷盗、装傻卖呆、诽谤、纵火、暗中破换等”,这种方式“几乎不需要协调或计划,他们利用心照不宣的理解和非正式的网络,通常表现为一种个体的自助形式,以避免直接地、象征性地与权威对抗”也有激烈的冲突型,这种方式是某一群体在事实和感知上都被国家或是优势集团忽视到一定程度时瞬即暴发,瓦迪萨利骚乱事件正是这种抗争方式的佐证。
极端正统派移民到以色列后,并非是其理想生活,国家给与的政策也没有满足他们的要求,尤其是教派之间的区别待遇,在某种程度上也造成了他们的贫困现状,同时也加深了教派之间的不满、矛盾以及针锋相对。极端正统派与改革派之间在相互指责、推矮、轻视,并将信仰的矛盾扩大化,距离、隔阂不断加深。然而,国家整合的过程中却并未给予合理的协调、统筹,在“不平等合法性”的框架下暂时解决危机,比如,极端正统派专注研习犹太教经典从而拒绝服兵役,对于这一事实以色列政府为了减少国家建设阻力而发布政令允许极端正统派不服兵役。但是,国家的这种暂缓政策未能真正的解决矛盾的根源。从历史上来看,弱势群体在日常斗争没有成效,生存受到极度威胁时,那么手中的武器只剩下“以命抗争”。所以,通过分析不难看出以色列国家内部教派之间的矛盾、冲突,表面是价值信仰的冲突,事实上是生存利益的冲突。瓦迪萨利骚乱,这一“短兵相接”事实的存在,究其源点在于以色列国家整合中原始经济政策和地域隔都为其埋下了犹太人之间、犹太教派之间发生冲突的火种。
第二章赎罪日战争:重构宗教信仰与国家政治的平衡点
现代民族国家在建构过程中,有这样一个现象:宗教在稳定的环境中会逐渐隐退为一种潜在的、具有内在统一性的场域精神力量,当然,一定程度上依旧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里发挥着或多或少的作用。由于特殊的历史文化渊源,犹太教对以色列国家与社会的作用就更为甚者。但是,建国初期,犹太复国主义领导即以色列国家创建者,认为因曾经兴盛的犹太教极端正统派经典在大屠杀中消亡且五分之四的教徒在集中营被谋杀,宗教在新的国家不会拥有重要的地位也不再是社会政治舞台的主角。然而,之后的大量事实证明宗教在以色列国家的影响力仍然是持续的且深远的。教派之间的冲突不断侵烛着国家的稳定性与统一性,亟需重构宗教信仰与国家政治的平衡点。
一、赎罪日战争:对极端正统派“神教”的亵读
(一)赎罪日的禁忌
赎罪日是犹太教中一个重要的节期,犹太人将其视之为一年中最庄严神圣的的日子。极端正统派和正统派的犹太教徒会在这一天到来前“杀鸡宰羊,献上牺牲,表示赎罪;并且还会有很多禁忌:不吃不喝、不穿皮鞋、不沐浴和洗东西、不喷香水或抹香膏等等”。在这一天,虔诚的犹太教徒会不吃不喝、不工作学习,通过到会堂做祷告期望可以为自己过去所犯下的错误仟悔与赎罪,以求改过自新;同时,国家的一切活动几乎都会停止,包括所有的机关单位、学校、商店娱乐等等都会关闭一天。非正统派的犹太人,虽然没有极端正统派严格恪守赎罪日传统,但也会去会堂作祷告,以期得到宽恕。这个节日是犹太人共同的圣日。
(二)褒渎“神教”
就是在赎罪日这一天——1971年10月6日,以色列整个国家都沉浸在一片肃穆之中,埃及与叙利亚发动了对其战争。对于以色列来说,他们对战争的发生毫无准备,许多的士兵离幵自己的岗位回家过节,国家正处于战备最脆弱的状态,尤其难以进行军人的紧急调动和全国民众的总动员。同时,更为重要的是这一天是犹太人停止一切活动的日子,对于忽然结束赎罪日祈祷而应对外来战争是一件进退维谷的事情,且大多数的极端正统派是反对在赎罪日应战的,尽管在他们中间是很少有人服兵役的。犹太教中的其他教派对政府的责难在于国家为什么没能够预测到战争的爆发、谁为这次战争负责,而不是反对国家在赎罪日应战,尤其改革派是支持的。这一突然事件致使以色列政府措手不及,面对外部的国家安全受到威胁,虽然在赎罪日个最重要的圣日,以色列政府仍然作出艰难的选择即积极应对战争。对于这次战争,极端正统派的态度是明显的,从外部来说,埃及和叙利亚在赎罪日发动战争是对其圣日最大的亵渎,愤怒之情不言而喻,并且对战争的怨恨一直延伸到世纪年代拉宾寻求中东和平之时,他们心怀芥蒂对阿拉伯人表现出充分的不信任与敌视;而从国家内部来说,他们埋怨国家没能够准确预测战争的爆发且在赎罪日发兵同样是对犹太教的褒续,因此对国家的决策者即那些犹太教的改革派表示了极度的不满。这种关于教态的矛盾也为日后工党政府跨台,教派之间不断发生纷争埋下了伏
笔。
二、极端正统派对联合政府的不支持:工党政府的跨台
(一)中间党横空出世
1977年5月17日,以色列进行了一次里程碑式的选举。贝京的利库德集团获得重大胜利,赢取了议会的43个席位,而工党失去了三分之一的支持者,只有32席。工党之所以惨败与戴希党的成功分不开的,戴希党主张现代化以及选举制度的改革即要求用选区制取代无政府状态的政党名单制和政治寡头式的政党中央委员会,并希望分散政府权力建立一个福利国家且确保政府投入更多的精力来关心社会的边缘群体。正是因为戴希党的这些主张而使其首次以政党身份进行全国选举就得到了15席,其中有三分之二的选票是来自那些原来属于工党阵营的投票者。从而,夺走的工党票席足以使得利库德集团成为以色列国内的第一大党。
(二)塞法迪人的选择:政府重新洗牌
利库德集团获胜,更为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由贝京领导的利库德党所面对的选民主要是来自人口不断增长的阿拉伯国家和俄国的东方犹太人,关注的是城市贫民窟和被忽视的发展城镇中的居民,支持与满足其物质精神要求,比如利库德将包括教育部和文化部在内的三个部长职位预留给国家宗教党,而代表极端正统派的以色列正教党要求其学生在年满18岁时不像其他以色列公民加入国防军而是继续学业并且还要求贝京政府任正教党的领袖什洛莫·洛伦茨为议会财政委员会的主席。这种状况就致使工党失去了大批的塞法迪人对其的支持。在世纪中期,作为执政党的工党为塞法迪犹太人提供了食物和住处,因此塞法迪犹太人主要将票投给工党,但是由于工党对阿仕肯纳兹犹太人与塞法迪犹太人的区别待遇越发严重时,塞法迪人对工党执掌的政府越发不满,同时,更直接的一个原因在于利库德集团对于极端正统派提出的各种条件的满足。因此,到1973年只有的塞法迪人投票给工党,1977年时更是降为32%。所以,面对阿仕肯纳兹人人均消费高出自己的事实,塞法迪犹太人对工党的信任也降到了临界点。结果,塞法迪人转而投票支持利库德集团,以及阿仕肯纳兹人认为工党对于犹太人不同的政策待遇尤其是对于极端正统派的“纵容”与特殊也对工党渐行渐远,最终导致工党政府的垮台,利库德集团第一次成为执政党。以色列政府内部的这次巨大变化,不仅仅是一次政府的更迭,更是一场革命。因为,利库德集团通过满足宗教政党以及中间党的种种要求而第一次击败工党,而且这次选举之后,政府内部出现了一种新势力——极端正统派,其影响力在以色列的未来岁月中不断增长。同时,也是犹太教改革派与极端正统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较量的开始。
三、小结:宗教与世俗的博奔——国家整合的困境
犹太复国主义者在建立国家初期时认为,未来的以色列应该是一个世俗国家,宗教在新国家中不再占据重要的地位。西奥多赫茨尔在其《犹太国》一书中,曾指出:“我们要把我们的教士保持在神殿之中,就像我们将把我们的职业军队保持在军营中一样。……他们不得干预……国家的行政管理事务。”事实上,宗教与世俗的较量不分伯仲,犹太教教派在国家建立前后都发挥着重大的影响。为了安抚宗教教派之争,尤其是犹太教中的正统派,1947年本·古里安等人就与宗教势力达成协议,保证其固有的权利,这也为犹太教教派广泛渗入国家政治和社会等各个领域奠下基调。比如,以色列实行普通教育与宗教教育并立的二元国民教育制度,政府给予犹太教正统派大量的财政以资助其建立宗教学校;正统派也会通过投票与手中的议会席位而向世俗政党和政府施压,要求犹太人恪守犹太教礼仪,将安息日作为官方的休息日,所有的政府机关和公共服务场所都停止工作、等等。这些事实的出现,不仅仅表明宗教在与世俗博弈中取得的胜利,同时也说明以色列国家整合的关注点以及在宗教事务处理中的“无奈”与世俗利益的丢失。可见,在一个宗教强大的国家里,世俗建设会面临重重阻力,为了社会的稳定不得不作出妥协与让步。然而,宗教面前世俗的“退步”一方面可以满足宗教势力的一些物质与精神信仰要求,使其在国家内部保持稳定,消解其与世俗的矛盾,但也会助长宗教中不和谐的势力;另一方面,国家的退让必会损害世俗国民的正当利益,造成这部分人对国家政府不满,以及对宗教势力的敌对。这两种情况都是国家整合中暂时规避风险的结果,也将成为国家未来发展中的诡病与阻力。
对于犹太民族经历长久的分散而最终聚合缘由的探究,冯基华先生曾在《犹太文化与以色列社会政治发展》一书中这样认为“犹太民族在历经两千多年的大流散中,虽然身处地域不同的各民族文化的夹缝中间,却依然保持着犹太文化的同一性,在历史的变迁中虽然历经磨难却依然顽强地生存下来并发展繁荣。其最基本、最核心的因素只有两个,即宗教与种族基因。”事实也正如此,犹太教对于犹太人来说是一切宗法的基础,且被看作是一种特权。犹太人从来都把自己拥有犹太人的身份作为一种优越感而存在,因为他们绝对地信奉和追随着由他们的祖先流传给他们并且能够把世界各地所有的犹太人团结成为一个具有共同信仰的共同体。也因此,犹太教在犹太人精神信念与现实世界当中都处于无与伦比的境域。当现实社会有个体或是集体对至尊的犹太教有“不妥”的行为时,即使这种行为在国家范围内符合世俗法律的,宗教人士仍然会在经济场域、政治场域以及社会场域中全力维护宗教的权威,以宣示其独有的尊贵地位。赎罪日战争中,以色列宗教社会各界的反应就是一个显著的佐证。当面对来自外部阿拉伯世界的攻击时,在世俗世界中作为一个实体国家理应积极应战保卫自己的家园。但是对于以色列犹太教中极端正统派来说,赎罪日参战无疑是一种对宗教本身的亵渎。这样,在事实上,以色列政府不仅面对的是外部世界环境的不稳定,而且影响国家内部稳定的因素时刻存在着。因此,以色列政府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宗教与世俗的较量不单单是零和博弈,也使之陷入国家整合的困境当中。
第三章拉宾遇刺:国家利益与权力的再分配
在以色列,宗教与政治是紧密交织在一起的。以色列对内进行社会建设、整合,对外处理与阿拉伯国家、美国等国际关系时,不得不将宗教的一些既定规则列入考量范围。反之,拉宾遇刺的结果是最好的佐证。20世纪90年代,拉宾致力于中东和平进程,尤其希望与巴勒斯坦人和解历史宿仇。但是,一些宗教右翼人士包括犹太教的极端正统派,认为拉宾的“和平之路”仅仅是与阿拉伯人书面上的握手言和,并且严重地威胁到了以色列的完全复兴。“和平”事业布满荆棘,拉宾遇刺后利库德上台重组政府,也证实了实质上是宗教外衣下国家利益与权力的再分配。
一、拉宾遇刺:和平之路的代价
(一)拉宾职业生涯:军人到和平者
拉宾出生在圣城耶路撒冷,父母是从美国和俄国迁居到耶路撒冷的犹太移民,二战爆后拉宾加入犹太人帕尔玛赫,从此成为一名突击队员。身为帕尔玛赫旅长的拉宾在第一次中东战争中表现出色,他奉命率领先头部队从特拉维夫一直打到耶路撒冷。这次战争使拉宾在军队、在国家赢得了极高的声誉。之后,拉宾升任为以色列总参谋部作战部长、少将。值得一提的是,这段时期,他利用自己的职权动用军队成功地将余10万新移民妥善安置,从此赢得了民众的爱戴也为以后成为总理打下了良好的民心基础。1967年6月,拉宾通过精心策划、先发制人,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摧毁了埃及、叙利亚和约旦的空军,还最终控制了蒂朗海峡,在以色列历次中东战争中取得了最傲人的战绩。1968年拉宾辞去军职,出任以色列驻美大使开始了他的文职生涯。1974年6月,当时的以色列总理梅厄夫人因为赎罪日战争而引咎辞职,拉宾继而开始了他的第一届总理。因为军人出身且深知战争之苦,拉宾在第一届总理任期中就开始寻求和平解决中东问题的途径。作为政治家身份,拉宾的职责是为以色列人民赢得对内对外的和平。所以,当年拉宾第二次出任以色列总理,为了使以色列与中东实现和平,他继续和平事业,积极与之作战多年的阿拉伯世界的敌人进行和解。拉宾说:“和平总会有敌人的,他们千方百计地伤害我们,目的是破坏中东和平进程。但我想告诉你们,我们在巴勒斯坦人中找到了和平伙伴——巴勒斯坦解放组织。”经过一系列的和谈后,1993年9月13日,阿拉法特与拉宾在华盛顿白宫前握手言和,和平的橄榄枝伸向了这片古老的土地。
(二)拉宾和平梦的破灭
但是,对于以色列与阿拉伯国家尤其是巴勒斯坦的和解,以色列国内的许多宗教派别是不支持的,他们不相信阿拉伯人,不相信会有真的和平,而是选择用武力征服敌人。所以在以巴和平协议签署后,十万余人聚集在以色列国会前以示抗议,他们把拉宾画成满手是血、穿着希特勒衣服的人,而且海报的下方还写着:“拉宾是犹太民族的叛徒!”。面对如此激烈的抗议,拉宾仍试图劝说:“我是个军人,还曾是国防部长。相信我,几万名示威者的喊叫,远不如一个战死儿子母亲的眼泪给我的震撼,我是一个经历过浴血战斗的人,所以我要寻找和平的出路,这是一个转机,虽然它同时也是一个危机……”。关于以色列国会就是否通过以巴和平协议,各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但是,拉宾的立场是明确的,他表示:“100多年了,我们试图平静地生活,种下一棵树、铺好一条路……我们一边梦想一边作战。在这片苦难深重的土地上,我们和炮火、地雷、手權弹生活在一起,战争和恐怖使我们伤痕累累,但不曾摧毁我们对和平的梦想。”和平之路并非易事,以色列国家内部对中东取得和平一直抱有迟疑甚至抵制的态度,但是拉宾一直为之不懈努力。1995年11月4日晚,拉宾参加了以色列群众在特拉维夫市中心国王广场举行的祈祷和平的集会。直到集会结束,拉宾与夫人莉娅走下台阶并在人们的簇拥下走过广场,准备乘车离去。这时,一个藏匿在车门旁的男子举起手枪,向拉宾开枪射击,拉宾随即倒下。晚上11时10分左右,拉宾的高级助手埃坦·哈博走出医院在门外,向记者和民众宣布:拉宾总理由于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不幸离世。令人稀嘘的是,11月4日是犹太教的安息日。刺杀拉宾的伊格尔阿米尔,27岁,是巴伊兰大学的法律系学生,属于鲜为人知的“复仇犹太人组织”。阿米尔青年以后,成为一个极端的犹太复国主义分子,他上的学校也是一所犹太教会大学。阿米尔是极右的宗教人士,极力反对犹太人与巴勒斯坦人在中东地区和平相处,因此对拉宾总理与巴勒斯坦人议和深恶痛绝。所以,当剌杀拉宾被捕审讯时,仍然坚称“剌杀行为是上帝授予的”。事实证明,拉宾因为和平政策而遇刺同样是以色列国家内部利益群体、宗教信仰的较量,也反映出了国家内部深层次的矛盾。
二、两派之争:利库德集团上台——政府的重组
(一)利库德集团在拉宾遇剌后的政治胜利
犹太人在外流散两千多年,因为地域的差异他们的生活方式、观念、宗教信仰、身份地位都会有明显的区别,所以当犹太人真正的聚合在一起时矛盾问题就会凸显。在以色列国家内部中就会因为经济因素、文化知识、宗教的保守与革新出现代表不同利益的组织或是政党。政党的施政纲领以及行为落实是犹太人参加选举投票的依据,从1948年建国至今,以色列大小政党层出不穷,但政坛上较为活跃或是主导以色列政府的是工党和利库德集团。以拉宾为首的工党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起开始以和平谈判的方式解决以色列与中东国家的领土问题,尤其是与巴勒斯坦进行和议,并于1993年签署了以巴《奥斯陆宣言》,1994年达成了以色列与约旦的和平协议,1995年又签署了以巴有关巴勒斯坦第二阶段自治的协议,但当和平的曙光即将照耀整个新月地带——迦南地区时,拉宾被反和平的极右宗教人士——阿米尔刺杀。在这之后政府大选当中,以鹰派著称的内塔尼亚胡成为以色列政坛绝对的胜利者与领导者。
(二)“和平”与“安全”的较量
这位以色列利库德集团的领导人在大选中以微弱多数选票(50.4%比49.5%)出人意料地战胜工党领袖佩雷斯,究其原因与1977年大选获胜有很大的相似性,争取到了以色列宗教党的23个席位。其中1984年由塞法迪人建立的沙斯党获得了10个席位成为以色列第三大党,是利库德集团取得胜利的关键。沙斯党之所以支持利库德集团是因为利库德能够满足他们的需要,即可以得到几个关系到经济利益的部长职位,即满足宗教在国家中的地位及其物质利益。而以色列全国宗教党对利库德表示支持也是鉴于利库德集团对其条件的满足,即不撤离定居点,特别是被认为上帝赐予犹太人“永久产业”的约旦河西岸。那么,工党失利的原因也就显而易见了,一方面是利库德集团与其他政党利益的交换;另一方面是以巴国际环境催生了选民向强硬派的利库德集团靠拢,即尽管工党的拉宾一直为中东和平作出不懈地努力却不能够避免不定期的巴勒斯坦人对以色列人的恐怖袭击。所以,以色列人陷入深深地纠结当中:一方面支持中东的和平,但另一方面战争硝烟的氛围时刻围绕着,因而多数以色列选民认为“安全重于和平”。自1993年以来,和平进程迅速推进的同时也使得一些犹太人心理严重失衡——明显感觉到缺少“安全感”,不知什么时候阿拉伯人就可能做出极端的伤害他们的行为,尤其是拉宾遇刺的第二年初以色列国内连续发生恐怖爆炸事件后,致使以色列选民重新回到战争的恐慌当中,且要求加强国内以及周边地区的安全保障的呼声日益高涨。在大选当中,许多以色列人提出“宁要没有和平的安全,也不要没有安全的和平”,因此安全成为这次大选的主题利库德集团的领导人内塔尼亚胡适时地迎合民意,打出“缔结有安全保障的和平”的竞选口号,因此,不仅羸取了许多极右宗教人士的选票,同时争取到了较多的中间选民的支持。最终,内塔尼亚胡带领利库德集团重组政府。因此,拉宾遇刺和利库德集团重新掌蛇的事实,暴露出以色列国家内部犹太人对和平与战争错综复杂的心态,同时也看到笃信犹太教的犹太人内部的博弃。
三、小结:“攘外必先安内”
伊扎克·拉宾犹太会堂在拉宾遇剌一年后开放,这是以色列唯一一座以已故国家总理命名的犹太会堂。然而,尽管拉宾犹太会堂是犹太人日常祈祷的场所,但是一些正教的犹太人信守诺言,绝不踏入这个会堂,作出这样的举动不仅仅是因为会堂是以一个世俗犹太人命名的,更重要的是他们非常痛恨拉宾的政治主张,认为拉宾——佩雷斯政府将几万支枪送给巴勒斯坦的警察等于给了“恐怖分子”残杀以色列人的武器,还支持巴勒斯坦在西岸和加沙自治,并且与阿拉法特在谈判中涉及到撤离定居点等问题。对于那些笃信伟大的以色列复兴和弥赛亚来临的正教犹太人来说,拉宾政治主张的“叛国”导致了神学危机,并把实现圣经时代以色列的国土拱手让给阿拉伯人,这是他们绝对不能容忍的。所以,拉宾遇刺,对于一些正教犹太人尤其是宗教右翼势力来说是一件欢欣鼓舞的事情。现在,我们不难遗憾的发现,拉宾尽心尽力推动中东和平进程甚至付出生命,却仍然被一些宗教人士称为“叛国贼”。其深层次的缘由值得我们探究,不过,一个最明显也是最重要的因素在于以色列国家政治整合的失败,建国以来一直致力于与阿拉伯世界的战争、冲突,却忽视了有效的国家内部纵向整合。
特殊的国家历史致使以色列政府将国家的安全与发展结合为一体,从而视国家外部环境尤其是阿拉伯世界的敌视为以色列政府采取一切措施的基点,外部安全是政策和行动的决定性因素。但是,不可忽视的是以色列国家内部自建国起就存在着重重矛盾:宗教的、经济生活的、政治文化的,尤其是犹太教内部教派之间不间断地较量。对于国内问题的出现以及解决,以色列政府总是以一种被动的姿态示人,简而言之,作为国家政治的核心——以色列政府始终无法使国家内部的个体利益与国家外部的民族利益相平衡,即对外“大展雄风”,对内无暇顾及以致束手无策。
历史上,每一个民族国家的建立首先是国家内部的稳定、整合、一体,而后是国家的外部整合。国家整合,就是国家内部一体化的过程,即国家会通过经济要素、政治力量、文化感召等行为来平衡国内个体或群体利益,将内部的各个要素单位结合为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在国家整合这一过程中,会将已经分化的社会部分加以调整、统筹并形成整体的产物。其中,整合的主导者是运作国家权力的治理者,本身具有能动性和自主性。因此,国家在整合过程中,其价值理念和整合模式决定着国家内部团结以及各个部分分化的情况。拉宾遇刺事件致使中东和平进程中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以色列国家内部整合的失败,其内部各个要素充满危机和冲突,难以达成共识。究其原因,以色列不同于其他国家的是,她是一个驾信犹太教但民族意识淡薄、教派纷争不断的国家,宗教在这个国家的地位是无与伦比的,不同的教派集团在社会文化价值观念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犹太教中极端正统派对传统犹太教有着极端的信仰,而犹太教中改革派却倾向于犹太教适时改革创新,这种差异性致使拥有强烈宗教信仰的国家在国家整合中往往会引发冲突和危机。因此,以色列政府面对这样一个“内忧外患”的境域,首先需要的是“攘外必先安内”。
第四章阿派与塞派文化冲突战:重构国家价值认同
新加坡学者符懋濂在《族群认同、文化认同与国家认同》一文中指出,“族群认同是文化认同的基石,文化认同是族群认同的胶合剂,而国家认同是族群认同和文化认同的升华,是属于高层次的认同感。”然而,以色列所出现的政治认同危机、文化认同危机、宗教认同危机等情形正破坏或是消解着国家认同,继而国家内部会产生冲突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民族的团结、国家的统一。面对宗教与世俗的冲突、教派与教派之间的冲突,以色列政府需要通过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方式进行全方位的国家内部整合,消解不平等的合法性,平衡群体利益,打破经济、宗教、地域的隔都,使犹太人融入彼此,并将群体认同重塑为国家认同。
一、教育的篱笆:阿派与塞派各持己见
(一)文化战争:阿派与塞派的“离”
2010年6月以色列的两派犹太人——阿什肯纳兹派和塞法迪派,爆发“文化战争”,矛盾演变为冲突且愈演愈烈,最后竟然引起成宗教势力与世俗势力之间的冲突,并导致政局不稳、社会失范。“阿什肯纳兹犹太人和塞法迪犹太人之间的政治、经济、宗教文化关系在建国初期已有很深的裂痕。塞法迪派认为,阿仕肯纳兹人自视为精英群体管理国家、经济优越,因此视塞派犹太人为二等公民。两派的观点致使二者之间早有裂痕,矛盾也一触即发。伊曼纽尔,是约旦河西岸北部的定居点,这里有人,其中塞法迪人占据多数。2007年时,在一家名为拜特·雅库夫的女子学校里,阿仕肯纳兹派首先挑起矛盾,坚持他们的女儿不能和塞派的女生混合上学,要求分开教学,阿派的父母还在学校建筑物内部筑起了墙,并在操场上也建起隔离墙,阻止两派之间的女儿有任何接触。忍无可忍的塞派遂将阿派告上法院。以色列最高法院最后的裁定是,该校两派学生应在一起上课。但是,阿仕肯纳兹派的家长却因此拒绝让女儿上学。
(二)教派联谊:阿派与塞派的“合”
随后,针对这一事情最高法院裁定,“阿仕肯纳兹派的家长在将女儿送往学校和自动到耶路撒冷警察局坐牢两周之间做出选择。这一裁定出来以后,引起了阿派和塞派的反感,尽管他们对女儿入学问题上爆发了文化战争,但是绝大多数的两派又联合起来,反对当局干涉他们的宗教事务。并且,他们认为他们宗教的‘托拉’高于任何一家以色列法院。之后,为了平息事件避免这些家长入狱,阿派和塞派的拉比(宗教导师)会见了总统佩雷斯,力图达成妥协。塞派的家长向最高法院请愿,要求让已经入狱的阿派学生家长们出狱。”该案使得世俗犹太人和笃信宗教的犹太人、不同族裔背景的犹太人、犹太教内部各派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浮出水面。世俗犹太人和虔诚的犹太人之间的矛盾,也威胁到现在的内塔尼亚胡政权,因为现在的执政联盟离不幵宗教政党和世俗政党的共同支持。《时代》周刊18日分析说,犹太人的宗教冲突正在撕裂以色列。
二、十万人的游行:宗教律法大于世俗法律
(一)世俗法律判决的后果
2010年6月22日《青年参考》特约主笔崔向升发布的一篇题为《犹太人内部冲突撕裂以色列》的稿件:“据以色列媒体18日报道,在耶路撒冷、贝内贝拉克等地,超过10万名极端正统派犹太人游行,抗议最高法院的判决,并支持这些家长从容入狱。贝内贝拉克是极端正统派犹太人的文化中心,仅在这里就有约5万人上街游行。支持者将这些抗命不遵’的家长架在肩膀上,载歌载舞,然后把他们送上公共汽车,开往耶路撒冷警察局,去那里服刑。公共汽车上还载着一些女童,她们手戴手拷,以示抗议,并举着‘最高法院是法西斯分子!’之类的标语。支持者一路跟随这些家长,来到警察局。与此同时,在耶路撒冷的大街上,约有6万名抗议者举着‘最高法院反人民’等标语,上街游行。约有1万名警察部署在他们行进的主要道路上,以防不测。在贝内贝拉克的游行中,有多人因情绪激动昏厥。而在耶路撒冷,也有抗议者脱水或昏厥。以色列媒体称,17日下午,约10万人跟随这些家长来到耶路撒冷警察局附近。至少20名女孩站在警察局门口,向父母说再见,泪如泉涌。一名走向监狱的家长称,‘我们心中非常高兴。’当然,有22名母亲和4名父亲并没有现身。以色列犹太电讯社18日披露,以色列司法部长告诉当局不要囚禁女孩们的母亲,因为双亲都被囚禁的话,会给家庭带来伤害。一名抗议者称:‘法院想将世俗的观点强加给信教的犹太人。他们(指世俗派的犹太人)嫉妒宗教社区。他们有两个孩子外加一条狗,我们有个孩子。他们离婚率比我们高多了。’还有一名抗议者说:‘以色列最高法院才建立62年,我们的宗教已有3000多年历史了。’极端正统派犹太人生育率非常高,许多家庭有8到10个孩子。他们在投票时非常一致,这使得他们的政治影响力与日俱增。另外,他们中许多人拒绝服兵役,而政府也给他们补贴支持他们毕生研究‘犹太律法’。但政府拿纳税人的钱去补贴保守的宗教社区,却让许多其他派别的以色列人很是不满。”
(二)世俗法律与宗教律法孰大孰小
以色列国家内部发生这一事件,不仅仅反映了阿仕肯纳兹人与塞法迪人之间的重重矛盾,也深刻地暴露出以色列国家内部宗教与世俗的种种冲突。不同于其他国家的是,犹太人尤其是信仰犹太教的极端正统派以持久地信守犹太律法、维护传统权威为自己一生的事业,犹太律法对于他们来说意味着“一种深刻的道德严肃性和个人责任感”以及最大的尊严。通过犹太教经典中的律法把犹太人规范于一种单一的理念模式中,使得人性获得高度纯化,以伦理道德情操维护着神圣的宗教世界。这也正是世俗世界所不能单纯地利用世俗法律来解决宗教与世俗矛盾的缘由。犹太教律法是以犹太教的经典《塔纳赫》、《塔木德》、《托塞夫塔》等著作为基础的,而《塔纳赫》作为犹太民族的百科全书是研究犹太律法最重要的文献资料,其《托拉》为犹太民族确立了人人必须忠诚信奉的基本道德规范和法律制度。1948年以色列建国,为了社会的稳定以及大批移民的安置而颁布了《回归法》之后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而陆续颁布了11部基本法,却始终没有形成宪法,这也成了以色列司法体系当中的一个特殊。以色列的世俗法律体系深刻地体现了西方法律文化,其国家意识形态是由法治所决定的,基本的理念是世俗的、自由的和理性的;法律被认为是社会进步和改变的保证,从个体上规定了个人既享有权利,也承担义务。
正如游行抗议者所辩称的那样“以色列最高法院才建立62年,犹太教已有3000多年历史”,传统犹太教作为的历史文化传统已在极端正统派中根深蒂固,他们只相信世界的一切由上帝来命令、审判,而世俗的法律在他们的观念中是没有任何意义和约束性的。在进行国家治理和整合时,以色列政府所面对最大的困境是宗教对世俗的挑战,离间了民族国家的内部统一。
三、小结:宗教冲突撕裂以色列——亟待重构国家认同
美国学者西摩·马丁·李普塞特在其经典著作中《一致与冲突》中深刻地分析了马克思主义和以杜尔克姆为代表的功能主义对于一致与冲突之间的关系,他认为二者在表面看似不一样——马克思主义注重的是社会内部阶层的利益以及由利益冲突引起的社会变革,而功能主义注重的是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及对社会结构的静态分析。事实上,李普塞特认为在如何对待社会结构和社会变革的关系上马克思主义和功能主义的观点是趋同的,都是侧重于社会制度的结构及各要素之间的均衡关系的分析,当社会内部矛盾达到一定程度时就必然引起社会失范和社会冲突。对于社会中“一致与冲突”,李普塞特在多方面进行了分析研究,其在共同价值体系层面强调“共同的价值体系的存在并不意味着内部冲突不激烈,事实上,一些全社会都接受的价值可能会导致激烈的斗争,会引起革命行动和异常行为;一个分层体系要求不平等的合法性有一种共识,与此同时的不平等在下层社会中助长抗议、反抗。”
以色列国家内部一直未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共同的价值体系,尽管犹太教是犹太人聚而不散的精神内核,但因其流散千年之久,不同地域的犹太人在经济、文化、身份、职业的不同而使之对于犹太教的认知出现了差异性。极端正统派仍然视遵从传统犹太教为毕生神圣职业和最纯化的精神信仰,而现代世俗世界的自由与约束在他们看来没有任何意义,当在世俗世界遇到问题时本应交予世俗法律的事件却不屑一顾而交给神圣的宗教律法进行审判。这就是李普塞特所提到的在共同一个价值体系当中仍然存在争斗引起异常行为,其实以色列教派之间的斗争以及宗教与世俗的冲突的背后逻辑是各群体利益没有得到合理、适宜的均衡,而是在不平等的合法下产生利益异化以致群体之间分、合成为常态。
犹太民族是一个多灾多难的民族,一直在历史的夹缝中扮演着“上帝使者”的角色;犹太人在犹太教的指引下流而不散,成为犹太人建立以色列国家的重要精神凝聚力。随着社会的发展,犹太教作为信仰是犹太人认为的一直尊享的优越感和特权逐渐成为以色列国家的负担。同时,群体利益背后的较量也变相的表现在宗教冲突上,且这种冲突正在一步一步地撕裂以色列国家,从而亟待国家内部整合以及重构国家认同,这一任务显得急迫又任重而道远。学者滕尼斯认为:“共同体是一种持久的真正的共同生活”从最早的组织形式氏族发展到部族、民族、国家,都是人类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中形成共同文化而建起的区别“其他”成为“我者”的共同体。但是,维持一个共同体正常运转,需要人类在宗教、民族、文化等方面的认同,如果这些因素出现异化就会消解共同体内部的均衡稳定,一个国家亦如此。现代社会中,一个重要的认同是身份的认同即国家的认同,贺金瑞先生认为:“国家认同,是指一个国家的公民对自己祖国的历史文化传统、道德价值观、理想信念、国家主权等的认同,即国民认同。国家认同是一种重要的国民意识,是维系一国存在和发展的重要纽带。国家认同实质上是一个民族确认自己的国族身份,将自己的民族自觉归属于国家,形成捍卫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的主体意识。”然而,以色列所面临的政治认同危机、文化认同危机、宗教认同危机等情形正破坏或是消解着国家认同,继而国家内部产生冲突影响社会的稳定、民族的团结。面对宗教与世俗的冲突、教派与教派之间的冲突,以色列政府应该通过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方式进行全方位的国家内部整合,消解不平等的合法性平衡群体利益,打破经济、宗教、地域的隔都,使犹太人融入彼此。
第五章以色列宗教派别纷争对国家整合影响的分析
以色列建国至今,教派纷争时有发生,不可避免的影响到了国家整合的进程;而以色列在进行国家整合时实施的政策会显性或是隐性、近期或是长远不同程度的影响到犹太教各教派之间的互动模式以及心理归属。其实,我们也不难发现,以色列宗教教派纷争与国家整合是一种嵌套式的关系,始终循环在“冲击——回应——再冲击——再回应”的模式中,且冲击中有回应,回应中又有冲击。这样的模式,也彰显了宗教教派纷争与以色列国家整合的交点因素,即信仰价值之争外衣下的利益之争。
一、以色列国家整合中的宗教派别纷争:信仰之争或是利益之争
(一)平静表面实则暗流涌动
大多数学者认为犹太民族流而不散且千年之后重建犹太国家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于犹太教强大的凝聚力,但事实上一战、二战当中法西斯国家对世界各地犹太人的迫害为犹太人建立属于自己的民族国家的迫切心理以及赢得国际社会舆论支持提供了一个更为现实性地契机。也正是这一现实性因素为犹太民族建立以色列国家后国内犹太教内部教派的纷争、宗教与世俗的冲突埋下了伏笔。犹太人组建国家——回归迦南之地是犹太民族数千年的历史夙愿,尤其在经历数次劫难后,更加渴望建立自己的民族家园。尽管犹太教维持了犹太人在宗教信仰体系中的同一性,却无法掩盖其在事实上的差异性——或是经济地位的、或是东西文化不同程度的同化、或是对待犹太教态度上等等,实然不同地域的犹太人之间、同一地域不同职业领域的犹太人之间在重新回到以色列之前看似一致——拥有共同的信仰、共同的使命、共同的族群身份,实则这样一个群体聚集在一起时矛盾便会很快凸显。1948年,以色列建国前后,大批世界各地的犹太人带着美好的愿景蜂拥而至,保加利亚的37260人、土耳其的34527人、南斯拉夫7661的人、波兰的100000人、罗马尼亚的120000人,以色列政府在呼吁更多的犹太人回归迦南之地的同时,不得不面临的是大批犹太移民的安置问题,如此规模的移民汇集与吸收工作是史无前例的,以色列政府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最基本的生存、住房、温饱都难以解决。一些有钱的犹太人可以定居在经济相对较好的大城市,一般这部分人都是阿仕肯纳兹人,但其他许多人都缺乏必要的资金,只能依靠政府,而政府将这些移民安置在战争期间逃难的阿拉伯人的房间和公寓中,或是临时建棚搭屋,到1949年底,住在营地和铁皮城镇的移民超过100000人,这些住所简陋环境恶劣,后来逐渐演变成为以色列的贫民窟。以色列政府为了国家的正常运转继而不断进行国家内部整合,前期是出台一些相关政策和法律,比如《移民法》,将同一地域的犹太人安排在同一个区域或是社区,目的是便于其沟通和相互适应,但是这次的国家内部整合使得富有的人和贫困的人即阿仕肯纳兹人与塞法迪人隔离起来,并在日后逐渐发展为二者的对立和冲突,且使得以色列政府在国家整合方面陷入困境。
(二)信仰之争或是利益之争
犹太教在犹太人心中是神圣的、是上帝的旨意,以致生活局限于一种特定的信仰体系与行为模式,并认为背离这些东西就等于背离了原则。犹太教作为一种文化在经历历史变迁始终保持其同一性的同时,由于其与异族文化的交往与融合使之也兼具多样性。就个体而言,是基于自身对传统犹太教的态度以及对现代社会和思想的适应,有这样一个基本事实:生活贫困、经济地位弱、政治随从、文化知识偏低的犹太人往往强调维护犹太教经典教义和犹太人传统生活规范,并把在生活领域中认真地应用犹太教律法列为最高原则,从律法的解释者变为民族文化遗产的忠实保护者,同时也会有一个鲜明的特点——仍然保持着原有地域对犹太教的遵从和理解方式;相反,生活富裕、经济地位高、政治精英、文化知识高的犹太人往往强调犹
太教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革。简而言之,犹太人各自信仰的犹太教具有很强的地域
性、经济性、政治性。
以色列国家从建国初期实施的移民安置政策——地域和经济铸就一座座隔都,使得塞法迪人对于不平等的合法性产生抵触,从而将矛盾指向生活相对优越的阿仕肯纳兹人,且更加倾向保守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寄予对犹太教的忠诚上以期弥赛亚的降临,而将世俗中与宗教律法不一致的地方视为“违反原则”。作为拥有共同信仰——犹太教的犹太人由于各自的不同境域而选择对传统犹太教的态度:是继续坚守还是适度变革。尽管我们看到由于以色列政府在国家整合时区别对待,各派犹太人由于既得或是未得利益而发生冲突,在面对不平等的合法性时犹太教中的极端正统派会选择放弃世俗的一切包括法律,而且以犹太教的律法作为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当一方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在争取无望的情况下便会在宗教的外衣下进行斗争,所以,以色列国家内部中出现宗教与世俗的激烈博弈屡见不鲜。诸多事实表明,以色列国家整合中的宗教派别纷争看似是信仰之争,实则是利益之争,当然,这其中不可否认的一点是犹太教各派对犹太教有各自的理解和忠诚。
二、教派的离合对国家整合的挑战:教派之争对世俗的“协同性”破坏
国家整合是一个过程,其出发点,不是单一化而是一体化,即多元一体。这种一体化所要对抗和克服的是分离、分散、无序和冲突。大部分以色列人信仰犹太教,但是在外流散多年的事实使其在信仰的认识与行为上出现了差异性,同时犹太教历经几千年的发展,其内部出现了不同的教派,如极端正统派、正统派、保守派、改革派等,每个派别坚持各自的信仰,极端正统派会责难其他派别对传统犹太教教义、
信条、仪式的离间与亵渎,而倾向改革的派别会批判保守派别不思发展,不适应现
代的社会变迁。而各派冲突点最为激烈的还是关于自身利益的索取、失去或是被剥
夺。
(一)国家的“裂缝”
以色列国家整合之所以复杂,因于教派之间的敌视、人种的多样性(包括犹太人、阿拉伯人、贝都因人、德鲁兹人、切尔克斯人、亚美尼亚人等)、宗教的特权、经济隔都的建立等等,这些都是造成国家“裂缝”的重要因素,尤其国家宗教因素的渗透。以色列没有正式的宪法确定宗教权威的界限,而政府在党派联盟中经常屈服于正统派和极端正统派的需求。这就导致了改革派与保守派联合起来反对极端正统派的特权行为,即要求民事法庭挑战正教对宗教的独裁,同时他们还抨击政府的不平等——将纳税人的钱非法的补贴给那些不参加工作只是研习犹太教经典的极端正统派和正统派。这样的互相指责必然会引起各派之间的矛盾乃至发生冲突,而且大量的事实证明真正使其产生冲突的原因是信仰背后的利益关系。如果是信仰之争,各派的犹太人会作出的行为大部分是相互鄙视、相互“远离”,偏向于温和的“日常式”抵抗;以色列教派之间的冲突、宗教与世俗之间的危机,都是根源于利益点的加固或是破坏。面对历次的国家内部宗教派别之间的冲突、宗教与世俗的冲突,以色列政府都会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欲弥合其“裂缝”,以达到国家整合的目的。
(二)宗教对世俗的协同破坏
不可忽视的一个事实是,宗教派别的离合对国家的整合是一个挑战,教派之间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发生摩擦,如果涉及到宗教信仰上甚至会升级为冲突,这时必然会破坏社会的稳定,造成生命、财产、人格尊严的损失。一个国家、一个政府其功能就在于管理社会、维持社会的稳定,当社会失范时需要国家作为第三方进行协调即国家整合,但是有时国家在整合过程中也会助长国家“裂缝”的加大。由于极端正统派人数在建国几十年的倍增以及非正统派的强烈反对,1999年初最高法庭宣布豁免兵役年龄的极端正统派男性的兵役为非法,这个决定彻底激怒了极端正统派,他们聚集了近十五万人在最高法庭附近进行反世俗示威游行,抗议者手持“反宗教的最高法庭迫害我们”、“《摩西五经》比他们的法律神圣”等标语,首席法官阿隆巴拉克还收到死亡威胁;而一些改革派、保守派又组成反极端正统派联盟,其中大概五万多人出现在最高法庭附近,他们举着“从极端正统派手中收回犹太教”、“让他们也参军”等标语牌参加反示威,他们的拉比攻击极端正统派的特权,即从豁免兵役到使用纳税人的钱支持宗教研究所和学校的赞助系统这一事件可以证明,教派之间尽管在国家面前表现出示威与反示威两种截然不同的做法,但其结果是不同而“和”即二者在斗争中对国家整合造成了“协同性”破坏。
与此同时,更值得考虑的一个问题是:当国家作为第三方介入,试图平息冲突、平衡二者利益时,如果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引起双方群体暂时放下各自“仇怨”而共同回应国家的整合,随时都可能爆发全国性的危机。尤其是以色列这样一个笃信犹太教的国家,世俗插手宗教时,往往得到的响应是宗教各教派联合起来对世俗进行协同性破坏。年阿仕肯纳兹人与塞法迪人因为儿童教育问题发生冲突,随后国家法律介入调解却遭遇万宗教人士进行的示威游行,这一事例就是典型的佐证。
三、犹太教在国家身份认同中的角色定位:一种特权或是一种负担
(一)犹太教内部裂变:国家身份各取所需
美国学者摩迪凯开普兰先生在其著作《犹太教:一种文明》中谈到“宗教问题需要进行重新定位”时,认为“在现代的条件下,希望让所有的犹太人都服从于一部法典或教义无异于是一种彻头彻尾的空想。在犹太生活中形成的千奇百怪的思想是整个世界上存在着的各种思想的一个缩影。如果居住在波斯、东欧地区、德国和美国的犹太人都对宗教持有同一种观点,这实在是难以想象的事,所以,期望一种单一的宗教形式能够把他们团结在一起,就如同期望全人类都赞成一种普世宗教一样,完全是不可能的事”经历几千年社会的发展、历史的沉淀、思想的碰撞,以及犹太人在异地被异族或多或少的同化,致使犹太教内部成员出现不同的派别,尤其在近现代历史上,犹太教逐渐出现世俗化的现象。世纪的犹太教改革运动就是其最突出的表现,这次运动的最终结果是使犹太教在社会世俗化浪潮中形成了改革派、保守派和正统派,以及仍然骂信传统犹太教的极端正统派,犹太教内部四大教派鼎力。其中每个派别都有自己倾向性的信仰、主张、行为,且它们之间由于对教义的理解和发展、世俗世界的观念等等造成裂痕,甚至发生冲突。极端正统派一般信仰的是传统犹太教,拒绝变革,认为上帝是永恒的,托拉是西奈山的神启,并严守犹太律法和礼仪,反对现代科学文化和世俗事物,更为重要的也是犹太教内部不同派别争锋相对的一点是极端正统派相信弥赛亚的降临会恢复犹太国而不是靠秉承改革犹太教的改革派领导的犹太复国主义运动而创建国家。相反,改革派认为犹太教是与科学、理性共存的一神教,应该适应现实的需要和时代的变化,且期望通过犹太复国主义运动建立以色列国家,而不是将虚无缥缴的神作为拯救民族的寄托。而保守派是介于正统派和改革派之间的中间温和派,对于传统与现代采取折衷的态度。显然,传统犹太教发展到今天,已经被分裂为几个板块,且裂痕愈来愈大,随时可能碰撞。一个不可小觑的事实是,犹太教可以将犹太人聚合在迦南建立民族国家,同样也可以由于其内部派别的斗争撕裂以色列国家。那么,如何避免由宗教内部离合带来国家分裂的厄运?正如戴维米勒所说:“现代国家的文化出现了支离破碎。这些国家的成员由于种族关系、宗教信仰、个人道德观、生活价值观念、艺术品味、音乐口味等差异,其个人认同正在变得千差万别。在这些领域里,人们已经不像以前那样,存在着一致性了。”随着国家现代化进程不断,在一个现代多元的社会里,个体需要在差异中寻求共同,在分化中寻找共同生活所需要的基本凝聚力。以色列国家首先需要解决的现实是重新思量犹太教在国家身份认同中的角色定位。
(二)犹太教:一种特权或是一种负担
犹太教在犹太人心中的地位是神圣的、不可计量的,以信仰弥赛亚会在某一天降临拯救世界作为存在的优越感。比其他宗教更甚的是,犹太教对以色列民族国家的聚合以及离合有着强大的影响力。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以色列政府在国家治理中对待犹太教内部不同的派别存在着差异性即不平等的合法性,如果从动态整合中来看犹太教在以色列国家创建、建设过程中始终保持着一种特权。犹太教的改革派始终掌握着国家的政治大权,阿仕肯纳兹人从事着白领职业,生活在经济发达的的大城市,享受着世俗现代社会科学带来的便捷,这是其他信仰传统、生活方式和条件相对贫乏的犹太教派别所不能体会的。当然,这也正是被极端正统派所鄙视的地方。犹太教中极端正统派生活在西耶路撒冷最古老城区之一的米阿沙里姆社区里,这里像是19世纪波兰犹太小镇,虔诚的教徒穿着传统犹太教中特有的服装——“男人们系着比黑色长外套还要长的腰带,黑裤子塞进黑袜子里,戴着黑色犹太帽再罩上黑色礼帽;女人们的上衣从锁骨遮掩到手腕,穿着长裙,很少露出不透明的长袜或及膝的短袜”,生活在一个自我构建、自我克制的世界里,并试图延续几个世纪之久的东欧犹太人传统。大多数极端正统派的男性是全职的宗教学生,在学院里研究犹太教最神圣的经典,且把大多数的时间用来记忆、讨论、辩论犹太教的方方面面,将之视为毕生的职业而不出去工作,因此极端正统派生活的来源主要依靠政府的福利或是慈善机构的捐助,他们的每个孩子可以得到定期的生活补助、免费健康服务、地区性免征税务。尽管如此,极端正统派半数生活在贫困线以下,那些非正统派犹太人会迅速指出,这是极端正统派选择的贫困,同时也认为以色列政府实施不同的国民待遇——极端正统派可以免除税务不在外工作还能够得到政府给予的生活福利,并且最重要的是在建国初期,本古里安总理为了尊重宗教消除宗教与世俗的矛盾而答应沙赫拉比和其他拉比的要求,免除极端正统派学者的兵役。正是这些特权造成了犹太教内部教派纷争不断,其实质根源于政府在国家整合当中将不平等给予合法化。显然,宗教特权所带来的一个严重后果是成为了国家治理中的负担,也是教派之间、宗教与世俗之间不断发生冲突的关键因素。
四、巴以之战:以色列国家内部整合的忽略与困境
(一)以色列内、外部整合的偏颇
以色列建国后,处于人口数十倍于它的阿拉伯国家的包围之中。在建国后的二十多年里,它与阿拉伯国家打了四次大的战争,小规模的流血冲突和暴力事件不计其数直至现今巴以冲突不断,自杀爆炸事件随时发生。以色列民众一直最关注国家的“安全”问题,因此对犹太民族与阿拉伯民族之间不间断地、不定时地发生冲突与战争,以色列政府会将国家政治整合的焦点放在外部的安全问题上,从而忽略了国家内部整合的成效问题。事实上,以色列国家内部教派之间、宗教与世俗之间存在着种种矛盾、冲突。以色列国家在横向政治整合中的过多注重,从而形成对纵向政治整合的忽略,继而造成横向与纵向之间的失衡。这种失衡也是我们追究以色列国家内部不同阶层、教派之间发生危机冲突事件的原因不可忽视的社会背景。外部的安全威胁,使得以色列政府在进行国家治理与建设当中都表现得心不在焉”,国家权力的运行者在任期内看重的也是对外关系并且强调“军事安全”。一个国家、政府、官员,在对内对外的问题上偏颇一方,便造成另一方的疏漏。以色列国家所面对的事件更加复杂,外部世界有阿拉伯国家的不断挑衅,发生冲突事件的因素充满不确定性和未知性;内部世界是流散数千年带有不同生活方式、文化背景的犹太人“分门别类”的片居在一起,然是不同的板块组装成一个以色列,其中难免会缺乏作为共同体的契合性、协同性、统一性。当我们再深究原因时,就会明白以色列作为一个国家在缺乏整合或是整合不当时其内部的裂变是必然的。
(二)以色列国家整合的困境
世界各地的犹太人之所以在20世纪40年代建立自己的国家,民族意识的觉醒是一个方面,而更重要的是基于“命运共同体”——纳粹对犹太人身份符号的迫害,即出于共同的“危难与生存”的考量才从世界各地走向耶路撒冷。在数千年的流浪生活中,不同地域的犹太人已经具有了差异性,即便是他们共同信仰的犹太教也随着时代,各自都有其独特的特征。对于建国方式也有各自的想法,比如,极端正统派是期待弥赛亚降临将之拯救而不是通过犹太复国主义运动自救,改革派是因为看到世纪初中期犹太人不断遭受迫害的事实而由最初的不支持犹太复国主义运动转为支持,保守派是比较温和折衷前两者的观点。所以,笔者认为犹太人建立以色列其本身的民族意识并不强烈,犹太教的信仰是唯一可以将犹太人分“类”的标志,然而传统犹太教已经异化,因此说从建国初期以色列就缺乏建立共同体的某些条件。而促使世界各地犹太人移民到以色列建立自己的国家的真正原因在于“命运共同体”的出现,他们缺乏的是真正的民族意识、国家意识。所以,不难理解现在的以色列正在进行着“犹太人撕裂犹太国家”的事实。这也正是以色列国家整合的盲点与困顿。当共同体建立后,这种因为“犹太人”身份遭受迫害的共同命运体就会消解,变成了独立的某个具有相似特征的群体或是个体,这时犹太人之间的差异会不断地显现出来,矛盾自然会生成。而在这个过程中,国家作为权力的拥有者需要适当行为规避差异性,寻找统一性,如果仅仅是通过社会调节、经济项目支持、特殊政策实施等来解决问题是不够的,尤其是在这样一个拥有强烈宗教信仰的国家,还需要确保不同教派的存在方式。如何将教徒对各自犹太教的忠诚和现代国家公民身份之间进行平衡调和,是目前摆在以色列国家的一个棘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