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本信仰方面,逊尼派和什叶派并无太大的不同,伊斯兰教逊尼派主张信安拉,即安拉是唯一的神灵,是造物主,除安拉外绝无神灵;信天使,即安拉所造的天使遵照安拉的意旨向穆罕默德颁降启示;信经典,即信《古兰经》是安拉通过天使伽百利向穆罕默德传达的启示;信使者,即信先知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是最后的先知;信末日,即穆斯林相信世界末日。但什叶派主张信伊玛目,伊玛目具有了与真主的精神联系,是什叶派的重要学说,之后将进一步介绍。此外,伊斯兰教还规定了穆斯林必须履行的宗教义务,主要为五项宗教功课。念功是伊斯兰教的第一项功课,要念清真言,“除安拉外绝无神灵,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礼拜,是伊斯兰教的第二项功课,即做拜功,朝向麦加的克尔白进行的一系列叩拜活动,在叩拜过程中要同时诵读《古兰经》相关章节;第三项斋戒,穆斯林要在莱麦丹月进行斋戒;天课,穆斯林拿出一定比例的财产缴纳宗教税;朝觐,在伊斯兰历的 12 月前往麦加进行朝觐。除了这些普遍要求的宗教义务外,由于什叶派的特殊性,还要求有其他宗教义务,比如要爱圣裔家族、憎圣裔家族之敌,要劝善戒恶等。
在圣训方面,逊尼派推崇六大圣训集,指的是《布哈里圣训实录》、《穆斯林圣训实录》、《艾卜·达乌德圣训集》、《提尔密济圣训集》、《奈萨仪圣训集》、《伊本·马哲圣训集》共六部圣训集。而什叶派则颁布了专门的圣训集,推崇四圣书,主要由伊玛目和什叶派上层人士传述,由 10、11 世纪波斯什叶派布韦希王朝的学者汇编而成。即穆罕默德·库莱尼的《宗教学大全》、伊本·巴拜韦·库米的《教法学家不予光顾的人》、艾布·贾法尔·图西的《教法修正》和《圣训辨异》。
此外,什叶派与逊尼派圣训学家汇集圣训的原则不同。逊尼派对每条圣训的传述系统考查较为严格,一般要追溯至前七八代人,并且要得到一个曾与先知穆罕默德有接触的同时代人的证明,然后才可确认该条圣训的真实性。而什叶派对每条圣训的传述查证较为宽松,只需要通过三四代传述人证实为某位伊玛目所述,并通过该伊玛目的世系追溯到穆罕默德本人即可,所收圣训除先知穆罕默德本人的言行训诫外,还包括有阿里等十二位伊玛目。而且什叶派尊奉的圣训内容具有什叶派的特色,即唯有阿里及其后裔是先知穆罕默德的合法继承人,并且突出了强调了伊玛目的作用,并认为他们是凡人与真主之间的重要媒介。虽然逊尼派和什叶派都信仰经典《古兰经》,但是他们认为,唯有阿里家族的伊玛目才通晓《古兰经》的内在含义和穆罕默德的全部启示,什叶派教徒借由伊玛目了解和通晓其意旨。
伊玛目学说传说是由贾法尔·萨迪格所提出,经后人不断完善。伊玛目作为领袖,主要指的是做礼拜时的领拜人,后来又被赋予出了新的含义,伊玛目能通神,先知去世后可以通神的人物,这种精神联系仅次于真主与先知之间的精神联系,是作为安拉和世人的中介而存在的,而且伊玛目有权解释律法。因此对于什叶派信徒而言,必须信仰并尊重伊玛目,并且伊玛目具有免罪性。什叶派作为阿里家族的追随者,在其看来,伊玛目是对于信徒的信仰维系具有重要的意义,阿里才是穆罕默德的真正继承人,是伊斯兰世界的伊玛目,并且拒绝承认除阿里外的历任哈里发作为温麦精神领袖的合法地位。逊尼派并不这样认为,他们认同哈里发学说,而且认可自穆罕默德逝世后阿布·伯克尔、欧默尔、奥斯曼和阿里作为哈里发的合法地位。这是什叶派和逊尼派较为突出的分歧之一。逊尼派则既不神化伊玛目,也不认同伊玛目免罪说的存在。两派纷争不停,战斗不休,矛盾愈发严重。
在对待伊玛目的问题上,什叶派内部也有着不同的看法,主要分为三个派别:十二伊玛目派(亦称贾法里派)、伊斯玛仪派(七伊玛目派)、载德派(五伊玛目派)。十二伊玛目派,也作贾法里派,是什叶派中影响最大、最具代表性、最重要的一支,强调的是自阿里到穆罕默德·孟塔泽尔的十二代伊玛目的传承。该派相信伊玛目是安拉通过先知指定的,即先定原则,先知逝世后则由前任伊玛目指定。伊玛目有三种职能,即管理全体穆斯林、解释教义和教法、并指引人们理解经典及各种事物的内在含义。公元 912 年形成了十二伊玛目派独具特色的“隐遁”学说。该派认为,第十二代伊玛目隐遁后,相继出现过四个代言人,只有他们才知道隐遁伊玛目的去向,并称,从穆罕默德·孟泽塔尔隐遁到第四个代言人逝世期间的几十年为“小隐遁时期”。第四个代言人去世后,便进入“大隐遁时期”,直到现在。与此同时,什叶派中的十二伊玛目派还创立了乌莱玛等级制度。乌莱玛,指学者,也就是说宗教学者,乌莱玛等级制度即宗教学者等级制度,分为大阿亚图拉、阿亚图拉、霍贾特伊斯兰等多个等级。其中,大阿亚图拉作为乌莱玛的最高等级,与逊尼派不同,什叶派中只有极少数的人才能达到,且奉行嫡长子继承制;七伊玛目派,又称伊斯玛仪派。七伊玛目派也认可伊玛目的存在,尊奉伊斯玛仪作为第七代伊玛目,亦是最后一任伊玛目,强调伊玛目的七代传承。并认为第七代伊玛目或其子将奉安拉之名,以“马赫迪”的身份重返世间。此外,该派着重于什叶派的“内学说”,认为《古兰经》具有表义和隐义之分,要想真正了解《古兰经》的隐义,唯有藉由伊玛目才能领悟和知晓。还建立了什叶派政权法蒂玛王朝;五伊玛目派,也名栽德派。载德于哈里发希沙姆执政期间反叛倭马亚王朝,纵使失败,仍被其追随者视为第五代伊玛目。该派规定,承认阿里是先知穆罕默德的合法继承人,同时也承认伯克尔、欧麦尔以及奥斯曼继承人身份,还否认伊玛目隐遁说,并且主张伊玛目要从其阿里后裔中指定。栽德派在也门建立了较长时间的统治,现胡赛武装就信奉五伊玛目派。
本段摘自《逊尼派和什叶派敌对性理念的发展演进》